红灯路口挡消防车,罚200扣3分冤不冤

7月6日,湖南长沙。一个红灯路口,消防车闪着警灯、鸣着警报,被堵在一辆面包车后面。

面包车没动。

消防车急着出警,面包车司机看着红灯,犹豫了几秒,最终选择了原地等待。事后,交警开具罚单:罚款200元,扣3分。

红灯路口挡消防车,罚200扣3分冤不冤-有驾

理由是: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

但交警同时回应:如果司机是因为避让消防车而被电子警察抓拍闯红灯,可以申请复核,核实后可免处罚。

这个回应,听着暖心,实际操作起来却没那么简单。

我想先问一个问题:如果你是那个面包车司机,红灯在前,消防车在后,你会怎么做?

选项A:闯红灯让行。 担心被电子眼抓拍,之后要花时间申请复核、提供证据、等待审核。万一审核不通过,200元3分实打实。

选项B:原地不动等绿灯。 像这位司机一样,被罚200元3分。

选项C:缓慢往前挪,给消防车腾位置,但不过线。 这需要前后车配合,实际操作中很难做到。

三个选项,没有一个完美。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写得清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但"应当让行"是一回事,"怎么让"是另一回事。

很多司机不是不想让,是不知道怎么让。尤其是红灯路口,前车让行需要越过停止线,这在平时就是闯红灯。虽然法律规定因避让特种车辆而闯红灯不属于故意违章,可以申请撤销,但"申请撤销"这个程序本身,对普通司机来说就是一种负担。

更关键的是,司机怎么知道"避让行为被记录下来了"?

消防车有行车记录仪,但司机看不到。路口有监控,但司机不知道拍没拍到。如果司机选择让行,事后没有收到罚单,那万事大吉。但如果收到了罚单,他需要主动申请复核,提供时间、地点、车牌号、避让经过,还要等交管部门审核。

这个流程,对经常开车的老司机来说可能不难,但对新手、对老年人、对不熟悉交管APP的人来说,就是一道门槛。

2021年,宁波两名司机在红灯路口没有避让身后的消防车,事后表示"害怕闯红灯,并非故意不避让"。 这种心理,是绝大多数司机的真实写照。不是冷漠,是怕麻烦。不是不想救人,是怕救人的代价太高。

我想说的不是"司机无辜",是制度设计能不能更人性化。

交警的回应已经比过去进步多了——明确告知"可申请复核""可免处罚"。但"事后复核"不如"事前免责"。如果能在消防车出警时,通过交通信号系统联动,自动对避让车辆的违章记录进行标记和过滤,司机就不需要事后跑腿了。

技术上,这并不难实现。消防车装有GPS和警报系统,交管部门可以实时追踪其位置。当消防车接近红灯路口时,系统自动向该路口的电子眼发送指令:接下来30秒内,该方向车辆的越线行为不记录为违章。这样,司机可以放心让行,不用担心罚单。

但现实中,这种"智能联动"只在少数城市试点,大多数地方还是靠"事后复核"。

长沙这位面包车司机,如果当时选择了让行,可能就不会被罚。但他选择了不动,结果还是被罚。这种"两头堵"的困境,根源在于司机对"让行规则"的不确定。

我想对交管部门说:科普比处罚更重要。

不是每个司机都知道"避让特种车辆可以闯红灯"。不是每个司机都知道"事后可以申请复核"。不是每个司机都知道"拨打122报备可以留底"。这些知识,应该通过驾校培训、驾照考试、交通广播、导航提示等多渠道普及,而不是等司机被罚了才告诉他"你可以申诉"。

我也想对司机说:让行是你的义务,也是你的权利。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赋予特种车辆优先通行权,同时也赋予其他车辆"依法违章"的权利——因避让而产生的闯红灯、压实线等行为,经核实后不予处罚。 这个"权利",需要司机自己去行使。

但权利的行使,不应该这么难。

长沙这位司机,200元3分,买的是一个教训。但对更多司机来说,这个教训的成本太高。如果每次让行都要赌"会不会被拍""复核能不能通过",那很多人会选择不让。

消防车上的警笛,是在呼救。但司机听到的,可能是"麻烦"的信号。

这不是司机的错,是制度设计没有消除他们的顾虑。当"让行"变成一道选择题,而不是本能反应,就说明我们的交通文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信源: 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相关法规文件;搜狐新闻2023年6月6日报道《三辆私家车集体闯红灯!交警:全部免罚!》;腾讯新闻2021年10月12日报道《红灯路口没有避让身后的消防车,宁波两名司机被处罚》;搜狐新闻2019年10月18日报道《等红灯时遇到消防车 到底该让还是不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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