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被堵命悬一线,女司机无动于衷:这不是冷漠,是漠视生命!
“急救车辆出入口,严禁停车,违者追责”——这样醒目的警示语,写在医院门口,目的是提醒大家:别把别人的生死耽误在你的便利上。
可偏偏在山东济南,就有人不当回事。
一位白色新能源汽车的女司机,毫无顾忌地把车停在了救护车出入口,造成了医疗急救车辆无法及时出发——事情的离谱程度,远远超过想象。
更让人怒不可遏的是:当她姗姗来迟,面对急救人员和患者家属的焦急,居然冷着脸、翻着白眼,全程没有一句道歉。
这是哪来的底气?又是怎样的漠然?
5月18日晚8点22分,济南市东部一所小区内的社区医院接到紧急出诊任务,一辆救护车准备出发接病人,却在医院门口被死死挡住。
堵路的是一辆车牌号为“鲁ADR7332”的新能源汽车,就停在急救通道正中央,前后左右一点腾挪空间都没有。
墙上的“生命通道 禁止停车”几个大字醒目异常,夜晚灯光照射下也清清楚楚,可这位司机就像完全视而不见一般。
司机鸣笛数次、闪灯提醒、喇叭催促,但就是没人来挪车。无奈之下,病患家属甚至上前尝试合力推车,想用蛮力把障碍物移开——却根本撼动不了。
围观群众越聚越多,有人试图协助,有人焦急报警,还有人记录下这可气的一幕上传网络。
救护车司机在死死卡住的缝隙中艰难试图倒车、挪车,一边避让一边还得确保担架不撞不刮,整整耽搁了好几分钟。
直到8点26分,女司机才终于姗姗赶来。
但她的表现,才是点燃舆论炸药桶的导火索——视频显示,她慢悠悠走来,脸上没有一丝紧张或者歉意,甚至看到救护车和病人时,还翻了个白眼。完全是那种“你们吵到我了”的态度!
更令人瞠目的是,她开车挪动的过程也毫不配合,先是象征性地挪了一小步,根本不足以放行救护车;直到患者家属激动拍打车窗,她才不情不愿地再倒了一点。
病人家属此时早已情绪崩溃,尤其男家属几近嘶吼:“你堵的是救护车你知不知道?!人命关天你明白吗?!”
但女司机始终冷眼相对,甚至在最后离开时还没关好车门就发动离场,一副“我都让了你们还想怎样”的模样。
此事经网友曝光后迅速引爆全网,“鲁ADR7332”“济南救护车被堵”词条迅速冲上热搜。
大家一边骂这位女司机冷血自私,一边向警方和相关部门施压,要求严惩不贷。
警方很快回应,表示已经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涉事两人进行处理。
但处罚结果一公布,却让不少网友大跌眼镜——行政罚款、未拘留、不构成刑事责任,连金额都没明确说明。
有人讽刺:“200块罚金买通生命通道,成本真低。”
这事让很多人想起2017年济南的一起极其相似的事件:
当时,一辆救护车载着急危重症患者从济阳赶往山大二院,途中在一条路口被一辆黑色轿车阻挡——司机明明看到救护车响着警笛,也不让行。
更过分的是,黑车司机还故意踩刹车减速,挡着救护车走走停停。
医生和驾驶员一再催促无果,病人情况愈发危险,最终转运到医院时还是没能挽救回来。
而当事司机,最后的处罚结果是——罚款200元,记3分。
人命没了,肇事者却基本毫发无损。
按现行法律,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通行,如果未造成严重后果,大多只能依治安条例处以200元罚款,情节恶劣的也不过5日拘留。
这远远不够形成震慑。
有网友提出建议:建议立法明确规定,故意阻碍救护车、消防车等执行公务的行为,可视情况启动刑事调查;如果耽误救治导致病人伤亡,应视为间接侵权,承担连带责任。
更有观点认为:可以赋予急救车在紧急情况下“强行处置权”,必要时可对挡路车辆强制推移,造成损坏由责任方承担。
这个女司机的冷漠让人愤怒,但更可怕的是:她不是个例。现实中,因“图方便”“不当回事”造成生命通道被堵的现象屡见不鲜。
“救护车鸣笛不是警告,是在为生命争分夺秒。”
谁都不希望自己亲人被耽误抢救,更不愿想象“多耽误一分钟会发生什么”。
所以别等到自己站在担架前哭求让路的时候,才突然明白——你曾为他人设置过多少障碍。
法律是底线,道德是红线。
我们不能只靠善意自觉,更要靠制度保障。惩戒不够,违法成本低,就难以形成真正有效的震慑。
今天的主角是“她”,明天可能就轮到“你”或者“我”。
别让悲剧发生后才去补漏洞,别让生命输在别人的无所谓里。
欢迎在评论区说出你的看法,你觉得这样的行为该怎么处理才算“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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