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及国务院:公务用车集中采购,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选新能源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提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管理,并强调在集中采购中优先选用国产汽车,尤其鼓励新能源汽车。这一政策既是落实“厉行节约”原则的具体举措,也是推动国产汽车产业升级、促进绿色转型的重要信号。

中央及国务院:公务用车集中采购,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选新能源-有驾

一、政策核心:统一管理,国产优先

《条例》明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需实行“四统一”管理,即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其中,公务用车采购须通过政府集中采购渠道,并优先选择国产车型。在国产汽车范围内,新能源汽车被列为“优选”对象,体现了国家对本土产业链的扶持以及对低碳发展的战略导向。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对车辆更新年限作出严格规定: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车辆应继续使用,禁止因领导干部职务变动而提前更换。此举旨在遏制公车资源浪费,强化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配套措施:全链条降本增效

为确保政策落地,《条例》配套提出多项管理细则:

1. 运行成本控制:公务用车的保险、维修、加油等环节均纳入政府集中采购范围,通过规模化采购降低使用成本。

2. 使用规范强化:除特殊保密需求外,执法执勤等车辆需喷涂统一标识,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配置豪华内饰等行为。

3. 财政支出透明化:全面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差旅、接待、会议等费用需通过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支付,减少现金使用漏洞。

三、政策深意:产业与环保双重驱动

此次政策调整并非孤立举措。近年来,国家持续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公共领域的普及。财政部此前已明确,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特定场景(如城区通勤、机要通信)车辆需100%采用新能源车型。此次《条例》将这一要求上升至党政机关的制度层面,进一步强化政策约束力。

从产业角度看,国产新能源汽车的规模化采购将加速技术迭代与市场扩张。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已占全球60%以上,政策支持有望巩固这一优势,推动产业链向高端化、智能化升级。从环保视角看,公务用车新能源化将直接减少碳排放,助力“双碳”目标实现,同时通过示范效应引导社会消费观念转型。

四、执行关键:制度约束与监督并重

政策能否见效,取决于执行力度。例如,《条例》要求执法执勤用车严格限定为一线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岗位不得配备;垂直管理机构和派出机构的车辆编制需动态调控,避免闲置浪费。此外,国管局等部门的配套通知强调,充电设施建设需纳入单位规划,鼓励开放共享,为新能源汽车使用提供便利条件。

未来,政策执行中需警惕“表面合规”现象。例如,部分单位可能通过“租赁新能源车”规避采购限制,或以“特殊需求”为由放宽标准。对此,《条例》明确要求“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超标”,并强调将新能源汽车推广情况纳入节约能源资源评价体系,通过绩效考核倒逼落实。

结语

从统一采购到国产优先,从成本管控到绿色转型,此次《条例》修订展现了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决心,也为国产汽车产业与新能源技术发展注入新动能。政策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唯有将制度刚性转化为行动自觉,方能实现节约资源与培育产业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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