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7部门联合制定的《株洲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管理细则》)出台。这意味着,我市面向社会开放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全力打造“北斗+智能网联汽车”标杆场景。
充分对接国家政策和产业发展需求
截至2024年底,全国共建设17个国家级智能网联测试区、16个“双智”试点城市,开放测试道路超32000公里,测试里程超1.2亿公里。
株洲作为全国首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北斗规模应用试点城市,肩负着推进北斗技术融合创新的重要使命。随着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迈入高级别自动驾驶应用新阶段,打造“北斗+智能网联汽车”标杆场景,将有效推动北斗技术从行业应用向大众消费领域延伸,辐射带动我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
我市汽车产业基础较好,电力新能源与装备制造(含汽车)产业链集聚企业超670家。借鉴其他地区实践经验,亟须通过实施细则明确我市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与应用等管理流程、责任认定机制及数据安全规范,为企业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指南,填补地方监管制度空白。
充分吸收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前期,我市相关职能部门赴长沙、武汉、广州等地开展专题调研,重点学习借鉴广州、深圳等地风险防控机制,细化制定交通事故处理规范。同时,支持新场景应用探索,放大株洲“北斗+智能网联”特色,优先审批北斗规模化应用项目,支持功能型无人车以及高度自动驾驶、完全自动驾驶等车辆的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探索。
今年4月底,《管理细则》形成征求意见稿后,按分类分层多渠道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经过14轮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形成试行稿。
分阶段动态开放,体现差异化特色
《管理细则》坚持“安全第一、重在测试、鼓励多元发展”的主基调,共有15章78条10个附件,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在管理架构方面,明确市联席会议(工信、公安、交通等7部门单位参与)为全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发展应用的管理协调机构,第三方机构负责具体实施,专家委员会提供技术评审。在分级准入方面,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分为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示范运营三个递进式阶段,每个阶段明确车辆、主体、驾驶员准入条件,明确安全性自我申明和临时行驶车号牌申请流程。在特色场景支持方面,开放全时段、远程驾驶、高速公路等特殊场景测试与应用,明确特殊场景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示范运营的进阶要求。在全流程监管方面,线上数据实时接入监管平台,要求车辆记录事故前90秒和后30秒数据,线下明确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事故责任处理。
相较于长沙、武汉、广州等地管理细则,我市《管理细则》在安全规范与创新突破方面有四大差异化特色:一是构建全域测试场景体系。依托“三同”(车辆类型、自动驾驶系统及配套设施设备一致)互认原则及阶梯式宽松准入机制,降低企业在株申请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的门槛,充分发挥我市作为北斗规模应用试点城市的政策优势,助力打造全国最佳北斗全空间自动驾驶公共测试场。二是推行包容创新监管模式。针对远程驾驶等新兴应用场景及特殊车型(包括无人配送、无人环卫等功能型无人车),设立专项支持条款,设置北斗应用优先审批机制,强化制度灵活性。三是实施场景化资质分级管理。将全时段、远程驾驶、高速公路等高风险场景独立成章,差异化设置准入标准,便于企业根据实际需求精准匹配测试或应用场景,提升政策适配性。四是系统强化安全保障体系。采用分阶段动态开放策略逐步拓展测试道路范围,增设数据安全与网络安全管理专章,构建覆盖测试与应用全流程的风险防控机制。
按照《管理细则》规定,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含示范运营)主体申请在测试区进行道路测试或示范应用(含示范运营)的,需取得自动驾驶开放道路临时行驶车辆号牌。临时行驶车辆号牌规定的行驶区域,应当根据安全性自我声明载明的路段、区域合理限定,有效期不超过安全性自我声明载明的测试、示范周期。
经过交警、车管所等部门共同审核,我市首批共50张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临时牌照于日前顺利发放。同时,根据株洲市第一期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清单,我市将在天元区核心区域划定株洲大道、泰山路、黄河北路、西环路、动力谷大道等20条道路作为测试道路,里程总计63.9公里,供5台智能网联汽车开展测试。
来源:株洲日报社
记者:李逸峰
编辑:罗春娇
二审:胡 乐
三审:高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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