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公告,自2027年1月1日起,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同步取消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的免征车船税政策。
消息一出,舆论炸了锅。有人质问:为什么纯电还能免税,插混和增程却被“盯上”了?这是歧视,还是另有原因?
要回答这个问题,得先把一个常识掰扯清楚。
很多人把纯电车继续免税理解成“纯电被优待”,把插混恢复征税理解成“插混被针对”。但这两种说法,都搞混了一个基本事实——纯电动乘用车自始至终就不在车船税的征税范围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乘用车按发动机排气量分档设置税额。说白了,车船税是跟“排量”挂钩的,纯电动汽车没有内燃机、没有排气量,法律上天然就不属于征税对象,压根不存在“被豁免”一说。
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增程式汽车,不管电机功率多大、纯电续航多长,车上都装着一台内燃机,有实实在在的排气量。按现行税法,有排量就得缴车船税。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乘用车,年税额幅度为300元至540元;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为360元至660元。
所以,不是“纯电被优待”,也不是“插混被针对”。纯电不在征税范围是法律安排,插混恢复征税是回归法律本来的面目。公众的误解,本质上是把“法定不征税”和“阶段性免税”混为一谈了。
既然插混按法律本就该征税,那为什么过去15年一直免着呢?
2012年《车船税法》正式施行,同年配套出台优惠政策: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被纳入免征目录。那时的背景跟现在完全不同——国内新能源汽车刚刚起步,技术路线不成熟、成本居高不下、充电基础设施严重匮乏,消费者对新能源车几乎“不认”。
插混在当时被看作是从燃油到纯电的过渡路径。政策制定者的逻辑很清晰:光靠市场自身推不动,必须用税收优惠来拉一把。免征每年几百块钱的车船税,虽然单笔金额不大,但叠加购置税减免、补贴等一揽子政策,能有效降低消费者的购车和持有门槛,刺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这就是三部门负责人所说的“阶段性扶持”。国家愿意暂时少收这笔税,是为了把新能源产业链的“幼苗”养活、养大。本质上,这是一项投入,一项以税收收入换取产业规模化的特殊成本。
2025年,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达1649万辆,新车渗透率突破50%。产业早已不是当年那个需要“输血”的襁褓婴儿了。
一个特别值得关注的数据是:2025年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的平均销售价格达到21.8万元,部分高端车型售价超过百万元。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的评价很直接——这是“新能源产业扶持政策有序退出、税制回归中性的标志性调整”。
想想看,一辆售价超过20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汽车,已经属于大额财产。它的车主通常是高收入群体,这辆车本身也有很强的盈利能力(跑网约车、跑物流等)。在这个阶段还继续免征几百元一年、本质上属于财产税的车船税,你说合理吗?
反观纯电动乘用车,一方面确实没有排量这个计税依据,法律上就不该征;另一方面,纯电技术仍在攻坚期——电池成本、充电效率、续航焦虑、公共充电桩覆盖密度等核心问题都还没彻底解决,继续免税具有长期合理性。
插混恢复征税,不是政策“翻脸”,而是一份“毕业证书”——这个学生已经长大成人,不需要再靠补贴过日子了。
这次调整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群体——新能源商用车。
纯电动商用车、燃料电池商用车之前一直免征车船税。但商用车和私家车有一个本质区别:它是生产工具。
一辆新能源物流轻卡,每天在路上跑货运,直接产生运营收益;一辆新能源客车跑客运线路,每天都有票务收入。传统燃油商用车按吨位或排量缴着车船税,新能源商用车跟它们同样占路权、同样创收益,却一分钱税都不用交。这种税负差异,对燃油商用车车主来说公平吗?
新政把新能源商用车也纳入征税范围,正是对“税负公平原则”的一次修复。不管你是烧油的还是用电的,只要你是大额财产、有收益能力,就应当同等纳税。税收政策不再以“新能源/非新能源”一刀切,而是回归财产税的本质。
回过头来看,这次车船税调整其实传递了三个清晰的信号。
法理层面,纯电无排量、插混有排量,征税对象本就有区别,不存在“针对谁”。
产业层面,插混已经完成市场培育的历史使命,恢复征税意味着“毕业”;纯电因为法律和技术两方面的原因,继续免税有其合理性。
公平层面,对平均售价超过20万元的插混车、对直接产生运营收益的新能源商用车恢复征税,是税收调节收入分配功能的真正兑现。三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说得直白:对上述类型车辆恢复征收车船税,有利于促进税收公平,增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
说白了,一项实施了15年的惠民政策不是随便说退就退的。之所以在这个时间点调整,是因为产业已经成熟到不需要它了。从“特殊照顾”回到“常规税收”,把前期投入的成本慢慢收回,实现产业与财政的双重可持续。这不是什么风向转变,这是政策该有的节奏。
你觉得,对售价较高的插混豪华车恢复征税,是不是更能体现税收的调节收入分配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