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往泰国曼谷港的散货船运输工程车辆(如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属于重大件散货运输,需兼顾车辆特性、船舶安全、港口要求及清关合规性,以下是关键操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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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状态检查与固定准备
排空燃油、冷却液及液压油(部分国家要求,避免泄漏污染),或仅保留少量应急燃油(需提前确认泰国海关规定);断开电池电源,防止运输中误启动。
折叠或拆卸超宽部件(如挖掘机的动臂、铲斗),降低运输尺寸(曼谷港部分航道及码头有宽度限制,通常单车道宽度≤4.5 米);对玻璃、仪表盘等易损部件覆盖防护膜,裸露金属部件喷涂防锈剂。
安装吊装点:确认车辆自带吊装耳的承重能力(通常≥车辆自重的 1.2 倍),若缺失需焊接临时吊装点(材质为 Q235 钢,焊接后做拉力测试)。
文件合规性准备
基础文件:商业发票(注明车辆型号、序列号、价值)、装箱单(含单台重量、尺寸)、原产地证(FORM E 可享受东盟关税优惠)、车辆出厂合格证(需经泰国交通部认证,证明符合当地排放标准)。
特殊文件:若车辆为二手机械,需提供 “无疫区证明”(泰国禁止携带土壤、植物残体)、设备状况报告(含使用年限、维修记录),部分老旧设备可能需提前申请泰国进口许可(需通过泰国工业部审核)。
船舶选型与舱位规划
小型车辆(如 20 吨以下装载机):可入货舱,沿纵向排列(与船舶航向一致),间距≥0.5 米(便于固定和检查);
超大型车辆(如 50 吨以上挖掘机):因货舱高度不足(部分货舱高≤10 米),需安排甲板运输,固定在船舶中部甲板(避开机舱和船首,减少颠簸影响)。
3 万吨级散货船通常有 3-5 个货舱,货舱尺寸多为长 15-25 米、宽 10-15 米、高 8-12 米,甲板承重约 15-20 吨 /㎡。工程车辆单台重量多为 10-30 吨,需根据尺寸选择舱内运输或甲板运输:
配载核心原则:平衡稳性与吃水
重量分布:单舱装载重量不超过舱底承重上限(3 万吨船单舱限载约 5000-8000 吨),左右货舱重量差≤500 吨(避免横倾);重车(30 吨以上)优先放在货舱底层或甲板靠近船中位置,降低船舶重心(初稳性高度 GM 需≥0.6 米)。
吃水控制:曼谷港位于湄南河下游,航道水深随潮汐变化(枯水期约 8-10 米,洪水期约 12-14 米),船舶满载吃水需≤9 米(预留安全余量),装货后尾倾控制在 1-1.5 米(便于进港时舵机操作)。
装载与固定:防滑动、防倾覆
底层固定:在车辆轮胎下方垫防滑橡胶垫(摩擦系数≥0.8),用直径≥16mm 的钢丝绳(破断拉力≥50 吨)连接车辆承重部位与货舱 / 甲板的地令(焊接强度≥100 吨),每侧至少 2 个固定点,用紧线器拉紧(拉力≥车辆自重的 1/3);
横向限位:车辆两侧用钢制挡块(高度≥轮胎直径的 1/3)焊接固定,防止横向滑动(船舶横摇角度通常≤15°,挡块需能承受该角度下的侧向力)。
装卸设备:使用港口门机(起重能力≥50 吨)或船舶自备吊机,吊装时用专用吊装带(避免钢丝绳磨损车辆漆面),缓慢起吊至舱内 / 甲板指定位置。
固定方案:
港口作业限制
曼谷港分Klong Toey 港(主港)和Laem Chabang 港(深水港,距曼谷约 100 公里),3 万吨级散货船若吃水≤9 米可直靠 Klong Toey 港,超吃水需在 Laem Chabang 港卸货后转驳。
码头吊装设备:Klong Toey 港门机最大起重 50 吨,Laem Chabang 港可达 100 吨,超重型车辆需提前确认设备匹配性,必要时租用浮吊。
清关与查验
泰国海关对工程车辆的查验重点:是否为 “翻新设备”(禁止进口)、排放是否符合欧 IV 标准(2024 年起执行)、是否携带违禁品(如土壤、机油泄漏痕迹)。
清关时效:文件齐全时约 3-5 个工作日,建议提前委托当地清关代理(如 KWE、DHL 全球货运),避免因文件不符导致滞港(滞港费约 1000-2000 美元 / 天)。
航行中每日检查绑扎状态:重点关注钢丝绳是否松动(温差导致的热胀冷缩可能使拉力下降)、挡块是否变形,遇大风浪(蒲福风级≥8 级)前需二次加固。
甲板运输车辆需覆盖防雨布(防海水腐蚀),货舱内车辆需通风(避免残留油气聚集),配备灭火器(ABC 干粉型,每舱≥2 具)。
运输工程车辆至曼谷港的核心是 “合规性 + 安全性”:需提前匹配车辆尺寸与船舶 / 港口条件,强化固定与防护措施,确保文件齐全以加速清关。建议全程对接船舶代理、港口代理及清关公司,动态协调装卸计划,避免因港口限制或查验延误影响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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