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公开征求对《汽车数据出境安全指引(2025版)》的意见,汽车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汽车数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1)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2)自当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100万人以上3个人信息(不含敏感个人信息);(3)自当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1万人以上敏感个人信息;(4)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5)国家有关规定明确的其他需要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情形。
八部门就《汽车数据出境安全指引(2025版)》公开征求意见
0
全部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