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北京的姚先生遇到了一件让人哭笑不得的事。他花 17.82 万元通过某二手车平台竞拍了一辆二手新能源汽车,结果提车时发现车居然没有电池!更离谱的是,平台告诉他要么每月花 1560 元租电池,要么再掏 10 万元买断。姚先生当场傻眼:“买车不带电池,这和买手机不给充电器有啥区别?” 在多次沟通无果后,姚先生果断把卖家和平台告上法庭。最终,北京朝阳法院认定这是 “重大误解”,判决撤销合同,卖家和平台必须退车退款。
姚先生的遭遇看似离奇,实则暴露了二手车交易中的 “潜规则”。据他回忆,竞拍时平台页面既没标注 “电池租赁”,合同里也没提这茬。直到提车后,他才发现车辆底盘空空如也,连电池的影子都没有。更气人的是,平台工作人员一开始还装傻:“我们没听说这个品牌有电池租赁服务啊。” 可当姚先生对比其他在售车辆时,发现同型号车要么标着 “电池买断”,要么标着 “电池租赁”,价格相差好几万。这明摆着是平台故意隐瞒关键信息,让消费者掉进 “低价陷阱”。
有人可能会问:卖家不是说已经告知平台电池租赁情况了吗?没错,卖家确实在检测报告里勾选了 “电池租赁”,但平台却没把这个信息同步到网页上。法官一针见血地指出:“电池是新能源车的心脏,没电池的车连‘残疾车’都算不上。平台作为专业中介,有义务把核心信息摆在明面上,而不是藏在检测报告的犄角旮旯里。”
这件事最让人愤怒的,是平台和卖家的态度。卖家王女士声称自己 “已经尽到告知义务”,平台则甩锅给消费者:“你自己没看清楚,能怪谁?” 这种 “店大欺客” 的嘴脸,让无数网友直呼 “吃相太难看”。要知道,17.82 万元可不是小数目,相当于普通家庭一年的收入。如果按照平台的要求,姚先生每月支付 1560 元租金,10 年下来光租金就超过 18 万元,比买车的钱还多!这哪里是卖车,分明是 “绑架式消费”。
好在法律没有惯着他们。法院依据《民法典》第 147 条,认定姚先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属于 “重大误解”,依法撤销合同。法官特别强调:“新能源车的电池状态直接影响车辆价值和使用功能,平台未披露这一信息,等同于欺骗消费者花整车的钱买了个‘空壳’。” 这个判决不仅为姚先生讨回了公道,也给所有二手车平台敲响了警钟:别拿消费者当 “韭菜”,法律的眼睛是雪亮的!
事实上,姚先生的遭遇并非孤例。近年来,二手车交易纠纷频发,从 “泡水车” 伪装成正常车,到 “十二手车” 谎称只过户两次,消费者被坑的案例数不胜数。更讽刺的是,一些平台一边标榜 “专业检测”“透明交易”,一边在关键信息上玩 “文字游戏”。比如本案中,平台虽然在检测报告里勾选了 “电池租赁”,却故意不在网页上显示,这种 “表里不一” 的操作,和诈骗有什么区别?
值得欣慰的是,各地已经开始出手整治。深圳出台新规,要求二手平台必须详细标注商品瑕疵;北京也在推动新能源车电池状态强制公示。但光靠政策还不够,消费者自己也要多长个心眼。买车前一定要仔细查看合同条款,要求卖家书面确认电池归属;遇到模糊表述,直接拍照留证。正如法官提醒的:“重大误解的撤销权只有 90 天,发现问题要立刻行动,别等黄花菜都凉了。”
姚先生的胜诉,是消费者对抗行业潜规则的一次胜利。它告诉我们:面对不公平对待,只要敢拿起法律武器,普通人也能扳倒 “庞然大物”。但这也暴露了二手车行业的深层问题 —— 信息不透明、监管不到位、维权成本高。要彻底根治这些顽疾,需要平台守规矩、法律划红线、监管出重拳。
你觉得这样的判决合理吗?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会选择忍气吞声还是勇敢维权?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让我们一起为更透明的消费环境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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