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汽车以旧换新补贴

(来源:活力察右后旗)

乌兰察布市商务局关于调整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方式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关于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持续释放汽车消费潜力,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调整2026年内蒙古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方式的公告》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报、审核及发放全流程工作,提升补贴办理效率、优化群众办事体验,现就我市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方式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补贴实施方式

本次调整核心内容为暂定取消先领取补贴资格券、再申领补贴前置环节,实行消费者直接线上申报模式,具体分类要求如下:

(一)汽车报废更新。个人消费者完成旧车报废、购买符合条件新车并取得全部证明材料后,直接登录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进入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入口,按政策要求及系统指引填报相关信息、上传证明材料,向乌兰察布市(新车发票开具地,下同)提交补贴申请,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发放补贴。

(二)汽车置换更新。个人消费者出售旧车、购买符合条件新车并取得全部证明材料后,进入云闪付APP“内蒙古汽车置换更新平台小程序,登录内蒙古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服务平台,选择乌兰察布市,按政策要求及系统指引填报相关信息、上传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发放补贴。

二、实施期限

本次调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即日起全市停止发放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格券。后续如根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调整相关政策,将另行发布公告。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调整生效前,已通过原方式领取、核销资格券的消费者,可自主选择按原有流程继续提交补贴申请,或按本次调整后的方式直接线上申报。

(二)补贴资金继续实行总量控制、时序均衡、动态调整原则,补贴最终以线上审核结果为准。请广大消费者理性规划购车及车辆置换或报废计划,有序提交补贴申请。

(三)补贴对象、范围、标准、条件,申请及审核等原有政策内容,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内商运字〔202638号)规定执行。

(四)广大市民如需咨询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相关政策及申报问题,可前往全市各正规汽车经销门店现场咨询,或拨打乌兰察布市商务局咨询电话了解详情。

乌兰察布市商务局咨询电话:0474-8182325(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12:00,15:00-18:00)。

特此公告。

乌兰察布市商务局

2026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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