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最新公开征求意见的《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要求》,为曾风靡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智能驾驶“小蓝灯”划定了明确界限:L2级及以下辅助驾驶车型禁止安装或点亮ADS自动驾驶标志灯;仅L3级及以上有条件自动驾驶车型可选装该专用标志灯,且灯光颜色统一调整为蓝绿色,不再使用传统的蓝色。此新规看似仅为车灯调整,实则从法规层面理清了辅助驾驶与自动驾驶的权责边界,纠正了市场长期存在的认知误区。
许多新能源汽车用户对小蓝灯并不陌生。过去几年,大量L2级车型在后视镜、车尾等位置加装外置蓝色指示灯,开启ACC、车道居中等辅助驾驶功能时,小蓝灯会自动亮起。凭借强烈的科技氛围感,小蓝灯迅速成为车企宣传智能配置的卖点,也成为识别“智能驾驶车辆”的直观标识。然而,这类蓝色外部信号灯长期处于法规灰色地带。根据原有国家标准,民用车辆外部允许使用的灯光仅有白色、红色和琥珀色,蓝色为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的专属光源,普通私家车本就不允许随意使用常亮蓝光灯具。
随着搭载小蓝灯的车辆日益增多,潜在的安全隐患持续暴露。由于此前缺乏统一标准,各车企自行决定灯具亮度和安装位置,部分车型蓝光亮度过高,在夜间行车时极易导致后车驾驶员眩光和视觉疲劳,影响对前方路况的判断。更危险的是,道路上逐渐形成不良风气:不少司机看到亮起小蓝灯的车辆,误以为对方开启了辅助驾驶,从而刻意近距离跟车、强行加塞,试探辅助驾驶系统的极限,人为制造冲突风险。车内驾驶员也可能被亮起的蓝光误导,误以为车辆已可自主行驶,放松注意力、松开方向盘,忽视L2功能的安全底线。这也是监管出手规范的核心原因。
最重要的一点是理清L2辅助驾驶与L3自动驾驶截然不同的责任划分,这也是许多车主容易混淆的地方。根据国内自动化分级标准,L0至L2均属于**辅助驾驶**,系统仅负责辅助控制加速、刹车和转向,驾驶员为全程责任主体,必须手握方向盘、持续观察路面并随时准备接管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无论辅助驾驶功能是否开启,责任均由驾驶员承担。而L3属于有条件自动驾驶,在规定场景内由系统主导驾驶,仅当系统发出接管提醒时,驾驶员才需介入,此时事故责任判定逻辑发生变化,车企需承担相应责任。
一盏小蓝灯极易模糊这一至关重要的分界线。其他道路使用者看到蓝光亮起,会默认车辆进入自动驾驶状态;开启该功能的车主也易产生“车辆可自主行驶,我可休息”的错觉。车企通过L2车型搭载小蓝灯营造高阶自动驾驶观感,在营销上获利,但事故责任仍全部落在车主身上,形成权责错位。本次新规直接禁止L2车型使用ADS标志灯,旨在从源头消除此类误导:**只要是L2辅助驾驶,不得对外设置自动驾驶状态提示灯,不得向道路参与者传递“车辆自主行驶”的信号**。
新规同时对合规的ADS标志灯作出完整规范:仅具备L3及以上自动驾驶能力的车辆方可选装该蓝绿色标志灯;灯光由系统自动控制,功能激活时自动点亮、退出时自动熄灭,驾驶员无法手动开关,杜绝人为随意点亮标识的情况。目前国内真正获批、可合法上路的L3车型数量极少,且仅能在划定的特定路段和场景内使用高阶自动驾驶功能,不会大规模出现在普通城市道路。这意味着,未来我们在日常道路上几乎看不到亮起智能驾驶状态标志灯的私家车。
不少车主关心,已购买且原厂配备小蓝灯的L2车型应如何处理?本次征求意见稿主要针对新申报认证的车型,已上牌交付的存量车辆暂无强制拆除灯具的要求。不过,随着标准落地,车企大概率会通过OTA升级关闭外部小蓝灯的点亮逻辑,逐步完成合规整改。对于准备购车的消费者,也需转变认知,不再将“配备外部智能驾驶灯”作为选购智能驾驶车型的加分项。L2的核心价值在于减轻驾驶负担,而非实现自动驾驶。
从行业层面看,此次规范并非限制智能驾驶技术发展,而是为高速扩张的智能驾驶赛道划定安全底线。智能汽车技术迭代迅速,但交通法规、安全认知和责任划分必须同步跟进。此前部分车企热衷于通过外观标识和宣传话术营造“自动驾驶”氛围,却弱化了对车主的安全教育。新规落地后,行业宣传重心也将从炫酷的灯光噱头转向功能边界、安全提醒和驾驶员责任科普。
对普通司机而言,理解此新规的意义远不止于认识一盏车灯。无论车辆是否配备外部指示灯,只要为L2级辅助驾驶,务必牢记:它仅为辅助工具,不可替代人工驾驶。在路上遇到新能源汽车时,不应凭灯光判断其智能驾驶能力,更不可刻意试探对方的辅助驾驶系统。技术再先进,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永远是手握方向盘的驾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