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全国各省市车牌简称及代表地区的对照表,涵盖34个省级行政区(含直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
一、直辖市
北京市(京)
京A:城区车辆
京B:出租车专用
京C-京N:按顺序发放
京O:公安局专用
京V:中央直属部队专用
天津市(津)
津A-津Z:按顺序发放
津E:出租车专用
津O:公安局专用
上海市(沪)
沪A-沪Z:按顺序发放
沪C:郊区车牌
沪R:崇明区出租车
重庆市(渝)
渝A:市区(江南)
渝B:市区(江北)
渝C:永川区、江津区等
渝D:全域(含市区、郊区)
渝F-渝H:万州区、涪陵区等
二、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
宁A:银川市
宁B:石嘴山市
宁C:吴忠市
宁D:固原市
宁E:中卫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
新A:乌鲁木齐市
新B:昌吉回族自治州
新C:石河子市
新D-新R:奎屯市、伊犁州、塔城地区等
西藏自治区(藏)
藏A:拉萨市
藏B:昌都市
藏C-藏G:山南市、日喀则市、那曲市等
藏H-藏J:驻四川省、青海省车辆管理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
桂A:南宁市
桂B:柳州市
桂C-桂R: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
内蒙古自治区(蒙)
蒙A:呼和浩特市
蒙B:包头市
蒙C-蒙M:乌海市、赤峰市、呼伦贝尔市等
三、特别行政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港)
车辆注册号牌为白底黑字,前缀为“港”或英文缩写。
澳门特别行政区(澳)
车辆注册号牌为黑底白字,前缀为“澳”或英文缩写。
港澳进入内地车辆:使用粤Z牌照。
四、省份
东北地区
辽宁省(辽):辽A(沈阳)、辽B(大连)、辽C-辽P(鞍山、抚顺等)。
吉林省(吉):吉A(长春)、吉B-吉J(吉林市、四平市等)。
黑龙江省(黑):黑A(哈尔滨)、黑B-黑P(齐齐哈尔、牡丹江等)。
华北地区
河北省(冀):冀A(石家庄)、冀B-冀T(唐山、秦皇岛等)。
山西省(晋):晋A(太原)、晋B-晋M(大同、阳泉等)。
河南省(豫):豫A(郑州)、豫B-豫U(开封、洛阳等)。
华东地区
江苏省(苏):苏A(南京)、苏B-苏N(无锡、徐州等)。
浙江省(浙):浙A(杭州)、浙B-浙L(宁波、温州等)。
安徽省(皖):皖A(合肥)、皖B-皖S(芜湖、蚌埠等)。
华中地区
湖北省(鄂):鄂A(武汉)、鄂B-鄂S(黄石、十堰等)。
湖南省(湘):湘A(长沙)、湘B-湘U(株洲、湘潭等)。
华南地区
广东省(粤):粤A(广州)、粤B-粤Z(深圳、珠海等)。
海南省(琼):琼A(海口)、琼B-琼F(三亚、儋州市等)。
西南地区
四川省(川):川A(成都)、川B-川Z(绵阳、自贡等)。
贵州省(贵):贵A(贵阳)、贵B-贵J(六盘水、遵义等)。
云南省(云):云A(昆明)、云B-云S(东川、昭通等)。
西北地区
陕西省(陕):陕A(西安)、陕B-陕V(铜川、宝鸡等)。
甘肃省(甘):甘A(兰州)、甘B-甘P(嘉峪关、金昌等)。
青海省(青):青A(西宁)、青B-青H(海东、海北等)。
五、车牌类型补充
民用汽车:小型车为蓝底白字,大型车为黄底黑字。
特种车辆:
公安专用:白底红“警”黑字。
武警专用:白底红“WJ”黑字。
军用汽车:白底红中文字(如“军A”)。
外籍车辆:
大使馆:黑底白字及空心“使”字。
领事馆:墨底白字及空心“领”字。
六、使用场景
车牌字母含义:通常A代表省会,B-Z按地级市经济或行政顺序分配。
临时牌照:白底红字,标注“临时”。
试车/学习牌照:蓝底白字,标注“试”或“学”。
此对照表覆盖全国所有省级行政区,可作为快速识别车辆来源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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