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款车辆被依法注销,不得再上路

甘肃曝光逾期未报废车辆 推动报废手续快速清零

11款车辆被依法注销,不得再上路-有驾

为纵深推进夏季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落实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与逾期未报废的清零目标,甘肃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对全省逾期未报废、系统已注销仍在道路上行驶的中重型客货车辆进行公开曝光。此举旨在推动相关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及驾驶人尽快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及时消除道路隐患,维护交通市场秩序和公共安全。

曝光范围涵盖在全省道路上仍以在用状态运行的车辆及其关联单位,涉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与直接驾驶人等多方主体。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落实报废制度,避免让老旧车辆继续承担运载任务,减少安全风险与潜在的经济损失。

11款车辆被依法注销,不得再上路-有驾

报废标准要点

根据国家关于强制报废的规定,达到使用年限、经修理和调整后仍不符合安全技术国家标准、排放与噪声不达标,或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多个机动车检验周期未取得合格标志的情形,应当被强制报废。所有人应将车辆交回报废拆解单位,按规定办理登记、拆解、销毁及相关手续,并将报废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一并注销,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归档处理。上述要求既是保障在用车辆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防范环境污染与噪声污染的基本条件。

从实际运用角度看,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不再具备进入市场的合法性,继续在道路上通行将增加机械故障概率、影响制动与转向等核心系统的可靠性,易在复杂路况下造成不可控的事故后果。即便因维护不充分而延长使用期限,其行驶安全性与稳定性也将显著下降,给驾驶人和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更高的风险。

隐患与保险风险

报废机动车的安全隐患表现为机械部件老化、磨损严重,制动、转向、悬架等关键系统的性能难以达到国家标准,偶发的故障可能在紧急避让或高速行驶时引发严重事故。与此同时,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通常难以获得有效保险覆盖,事故发生后自身及他人损失的赔付能力将显著下降,进一步放大损失与责任承担的难度。监管部门强调,对这类车辆进行强制报废是降低社会整体风险、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

甘肃公安交警提示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安全技术检验。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应依法进行报废处理,严禁上路行驶。同时,请广大群众保持监督意识,如发现上述车辆仍在路上行驶,应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配合提升路面治理效果。举报电话统一接入122,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理并公开结果以维护透明度。

法律依据与政策背景

相关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对违法上路的拼装机动车以及达到报废标准车辆的处理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具有强制收缴与报废的权限,驾驶人将面临罚款、吊销驾驶证等行政处罚。关于强制报废的标准则明确了达到使用年限、排放或噪声不达标、经修理后仍不符合国家标准等情形的处理要求,强调将报废过程的登记、拆解、销毁及证照注销等环节规范化、制度化执行。

发布单位

甘肃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

发布此类曝光与整治信息,旨在提升行业自律、推动企业履行主体责任、遏制隐患车辆继续通行的现象,以实际行动维护道路安全与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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