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持续攀升,成为居民短途出行、外卖配送等场景的主流交通工具。伴随出行规模扩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道路安全挑战持续凸显。道路交通监测数据显示,电动自行车相关事故在城市道路交通事故中占比逐年走高,严重威胁群众生命健康。流行病学特征表明,头部损伤是电动自行车碰撞事故首要致死因素,而骑行者安全头盔佩戴不足、超速、逆行、闯红灯等违法骑行行为,持续放大伤亡风险。尤其外卖骑手等高暴露职业群体,受长时间上路、配送时效压力影响,不安全骑行行为更为多发,道路伤害暴露水平显著高于普通出行人群。
就此,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地氟病防治研究所所长、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副院长田懋一教授及团队成员唐宁、梁金玉等人系统梳理了2003-2025年我国国家层面电动自行车相关政策发展脉络,从预防医学视角剖析政策演进特点、现存短板,为完善骑行伤害防控体系提供科学依据。相关学术文章日前在线发表在国际期刊《交通运输研究跨学科视角》上。
政策萌芽阶段
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奠定非机动车通行管理的法律基础,也是国家级层面最早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的纲领性文件。这一时期电动自行车逐步走进大众生活,产业快速扩张,但全国尚未形成统一的车辆技术标准与骑行管理规范。
在政策价值取向层面,这一阶段治理重心偏向于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从机动车、非机动车路权划分角度制定规则,尚未充分结合伤害预防、急诊救治、损伤流行病学等医学视角开展制度设计。政策条款较少关注骑行者个体防护,安全头盔相关要求仅停留在倡导层面,缺乏强制性规范。同时,针对超速行驶、违规载人载物等风险行为的管控细则较为笼统,执法标准各地差异明显。
从公共卫生角度来看,政策滞后直接带来健康隐患。随着骑行人群逐年扩大,碰撞事故持续增多,头部创伤、四肢多发损伤急诊接诊量稳步上升,但缺少顶层政策推动头盔普及、骑行风险宣教。针对外卖骑手这类新兴职业骑行群体,更是长期缺乏专项管理政策,高风险出行模式缺少有效的制度约束,为后续道路伤害高发埋下隐患。
规范成型阶段
2016 年后,电动自行车安全问题受到国家层面高度重视,政策重心开始向车辆源头管控倾斜。新修订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出台,对车辆最高时速、整车质量、电机功率等关键指标划定统一门槛,区分电动自行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厘清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管理边界,填补长期存在的标准空白。
在此阶段,相关政策逐步从“通行管理”向“源头管控”延伸,国家多部门联合出台文件,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上牌全链条。但政策短板依然清晰:源头标准不断完善,骑行过程中的个体防护制度建设推进缓慢。全国层面依旧没有统一的强制佩戴头盔法规,各地仅自主开展劝导宣传。大量事故流行病学证据证实头盔可显著降低重型颅脑损伤与死亡风险,但科学证据未能及时转化为国家级硬性政策。
与此同时,新业态带来的新风险逐步显现。外卖、即时配送行业规模持续扩大,职业骑手群体迅猛增长。国家政策尚未针对职业骑行者建立特殊管控与保障机制,配送平台考核规则、时效压力与道路安全之间的矛盾缺乏顶层调节方案,职业人群道路伤害防控成为政策盲区。
深化治理阶段
针对电动自行车事故伤亡数据持续警示治理的紧迫性,国家多部委陆续印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相关文件,将电动自行车风险治理纳入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重点工作。“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在全国大范围推行,国家层面大力倡导电动自行车骑行佩戴安全头盔,鼓励地方探索立法实施强制佩戴要求。
相较于前两个阶段,此阶段政策开始兼顾车辆管理、路面执法、安全宣教多重维度,同时关注非机动车通行环境优化。但从全国统一制度层面看,头盔强制佩戴仍以地方立法为主,缺少全国性统一法律条文约束,各地执行力度参差不齐。超速、逆行、闯红灯等高频危险骑行行为依靠常态化路面整治,长效约束机制仍有待健全。
结合伤害医学监测数据发现,政策推进速度与伤害防控需求仍存在差距。普通骑行者头盔佩戴率提升缓慢,颅脑损伤依旧是电动自行车事故死亡首要诱因;职业骑手群体由于工作属性,违规骑行行为发生率居高不下,反复暴露于交通碰撞风险之下。现有国家级政策对平台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约束条款偏原则化,难以从源头缓解时效压力催生的危险骑行行为。
升级防护政策
梳理2003至2025年20余年国家级政策变迁可见,我国电动自行车治理逐步实现从无到有、由点及面的发展,但政策体系依然存在“重车辆标准、轻个体防护,重路面整治、弱新业态管控”的特征。
论文通讯作者田懋一教授表示,立足伤害预防医学目标,未来政策完善可聚焦三大方向——首先,加快推动骑行防护政策升级,充分运用颅脑损伤流行病学证据,研究完善全国性头盔管理法规,推动安全头盔佩戴从倡议向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转变,降低致死性头部损伤发生率。其次,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在国家层面出台指引规范配送行业考核机制,缓解职业骑手的时间压力,减少高风险骑行行为,针对性保护高暴露人群健康。第三,建立交通管理、公共卫生、急救医学跨部门协同机制,依托事故伤害监测数据动态调整治理策略,实现政策制定与伤害流行病学监测联动。
论文第一作者唐宁认为,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不仅是交通管理问题,更是重要的公共卫生议题。持续优化国家级政策框架,打通车辆源头管控、骑行行为约束、个体安全防护、高危人群专项保护各个环节,才能持续压降电动自行车事故伤亡,减少颅脑损伤等严重创伤发生,守护广大骑行者的生命健康。(衣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