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打开《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的时候,心里就涌起了要试一试的劲头。
这可是这套法条实施二十多年来的大动作,对于我们每天在钢筋水泥丛林中穿行的摩友们来说,“每一个字眼”都是直接钉到了他们的骑行地图上,并关系到往后轮子能不能继续顺畅地转动。
咱们骑摩托的,平时最怕的就是那块“禁摩”的牌子,好像一个无形的手套一样紧紧地束缚着我们对远方的梦想。
这次修订到底能不能给咱们松绑,还得掰开了揉碎了看。
先看开头那条变化。
原来的法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交通规划,但是权限划分比较松散给地方政府“一刀切”的空间。
现在改为各级政府要保证管理工作和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话里话外把地方随意制定管理规划的权限拿走了。
这逻辑挺有意思的,以前为了省事儿直接把摩托车踢出城区的做法现在可能就不太硬气了。
毕竟摩托车是灵活的通勤工具,也是城市经济活力的一部分,在这里怎么能因为想省事儿就给一棍子打死呢?
这种权限的收紧,在一定程度上是给那些喜欢搞“土政策”的地方政府念紧箍咒,防止他们动不动就拿摩托车来对付。
再看那让大家心里直打鼓的第三十九条。
以前交管部门想限行,理由随便找,现在新草案里增加了四个字:科学、合理、适度、精准。
这四个字虽然平实,但是分量很重。
科学是关于解释和预测自然现象的知识体系,主要通过实验、观察与理论分析来探究。
就是要有数据支撑,不能拍脑门做决定。
精准就是准确无误,没有偏差。
就是不能大水漫灌,因为几台改装车炸街就禁止整个摩托车市场。
这四个字就是悬在交通管理部门头上的尺子,往后谁要是想再搞一刀切式的禁摩的话,恐怕得先掂量一下这几个字的分量。
如果真的能落实到位的话,咱们骑行环境的透明度和公平性一定会提高一个档次。
还有交通信号、标志变动,表面上是交管部门立规矩,实际上是为了给摩友们撑腰。
以前只要符合国家标准就可以了,现在要求必须遵守法律法规。
这表明了什么?
意味着以后那些乱设限、乱罚款的交通设施,有了更硬的权利依据去挑战。
我经常开着我的仿赛在国道上跑,见过很多莫名其妙的限速牌,在路口刚刚过完四十公里就出现高清探头。
设置是否恰当?
现在有了这句“符合法律、法规”,我们以后再遇到这样的明显不合理交通设施的时候,就可以有理有据地去投诉和要求整改了。
第六十七条最能引起大家的热情。
高速公路那块儿,法律条文中自始至终都没有把摩托车列为禁止进入的车型,并且这本身就是一个信号。
这次草案补充了高速最低时速不得低于六十公里,这给长期以来的“高速公路梦”又添了一把火。
其实摩托车上高速,在很多国家都是常态,关键在于骑行者的素质和安全意识。
如果能过掉排量、装备和驾驶技术这三关,上高速就没有什么好害怕的了。
这次修订虽然没有直接提到允许,但是保持现状并且明确最低时速的态度说明立法者并不把摩托车当成高速公路上的异类。
这几年我骑过很多车,从小排量踏板到大排气量巡航都有尝试,在每一次拧下油门、感受风从头盔缝隙灌入的瞬间里那份自由感是四轮汽车永远给不了我的。
摩友圈子里有送外卖的兄弟,通勤族为了省时间选择骑车,在这当中也有纯粹热爱骑行的人。
大家要的不多,就是一份尊重、一份阳光下的合法骑行权利。
这次道交法修订就像一阵春风,虽然还没有吹散所有的阴霾但是至少已经掀起了那扇紧闭的窗户。
往后这条路该怎样走?
我认为我们一定要守住自己的底线。
头盔戴好、护具穿好,不炸街、 不飙车 ,用行动来打破人们对摩托车的偏见。
法律给我们的指引更明确,我们就要用更加专业化的骑行姿态来回应。
那些曾经的“禁”和“限”,也许会在法治文明进步的过程中,慢慢松动。
咱们没必要去抱怨那些还没改变的现状,而是要好自己,该合规的时候就合规,该维护权益时也要懂法守法治服用法律武器来争取属于我们的骑行自由。
这路还长,但是只要方向正确了就一定会到达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