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警报灯和双闪的区别

双闪灯的正确使用场景,当车辆突发故障或事故时‌,立即开启双闪灯并移至安全区域(如应急车道),同时放置三角警示牌:高速公路需距车后150米,普通道路至少50米。若无法移动车辆(如爆胎、熄火),应保持双闪灯开启,人员撤离到护栏外。在恶劣天气行车‌,如大雾(能见度<100米)、暴雨或大雪时,需开启双闪灯+雾灯+近光灯,车速需降至40km/h以下。高速公路能见度<100米时,双闪灯为强制开启项。非停车位临时停车(如路边接人)需开双闪,夜间还需开启示廓灯。

危险警报灯和双闪的区别-有驾

记得双闪灯 ≠ 旋转警报灯‌;双闪灯是车辆自带的警示灯光(左右转向灯同步闪烁),而旋转警报灯(如警车顶部的红蓝爆闪灯)为特种车辆专用设备。普通车辆私自加装旋转警报灯属于违法行为。双闪灯按钮为中控台的红色三角形按键,独立于车辆电源,熄火后仍可启用(但会消耗电瓶电量)。

消防车、救护车等开启旋转警报灯时,其他车辆需立即让行;普通车辆不得以“紧急情况”为由滥用此类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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