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车辆占用人行道管理职责与查处规定说明

聊城违停新规:首次只劝不罚,城市管理到底该严还是宽?

昨天刷到一个视频,在聊城柳园路,一位车主正把车往人行道上怼,穿着制服的城管队员就站在旁边,掏出个小单子贴上,不是罚单,是张“文明停车劝导单”。车主摇下车窗看了看,啥也没说,一脚油门又去找下一个车位了。那个画面,我脑子里就一个念头:这操作,到底是太“人性化”,还是太“佛系”?

咱们先看个对比。在聊城莘县的燕塔街,那地方是严管路,人行道违停,交警直接电子眼抓拍,该罚就罚,堵得厉害的还可能被拖走。这套操作干净利落。而市里其他地方,尤其是在那些商圈、老小区周围,停车位本来就紧张得跟打仗一样,现在告诉大家可以先“犯错”一次。这就造成了一种奇葩的局面:在一条街上违停可能代价高昂,在另一条街上,却可以享受一次“免罪金牌”。规则的尺度忽松忽紧,传递给驾驶员的信号是什么?不是敬畏,而是“碰碰运气”。

聊城车辆占用人行道管理职责与查处规定说明-有驾

说到底,这背后是个老难题:城市管理的“面子”和“里子”。要市容整洁、行人畅通,这是“面子”;而停车位规划不足、车辆刚性需求大,这是“里子”。现在这套“首违不罚”,看起来是在给“里子”的不足找补,用柔性手段缓和矛盾。但恕我直言,这有点像是在伤口上贴创可贴,血可能暂时不流了,但伤没好。

更关键的是,它把执法的压力和责任,巧妙地转移了。原本清晰的法律规定,现在多了一层“劝导”的缓冲。对管理者来说,劝导数字好看了,矛盾冲突似乎减少了。但对普通市民、对那些推着婴儿车或者轮椅被迫走上机动车道的人来说,他们的路权,被这次“免罚”的尝试给让渡了。城市管理的“温度”,难道是用行人的不便和安全风险来加热的吗?

聊城车辆占用人行道管理职责与查处规定说明-有驾

所以聊城这个事,表面上是个执法尺度问题,骨子里是一场关于公共空间如何分配的算盘。当“劝”代替了“管”,我们到底是离文明更近了,还是让“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又一次找到了生长的缝隙?这个问题,不是一张劝导单能回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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