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综合治理加油机作弊常态化监管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稽发〔2026〕87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加油站可能会疑惑:加油机作弊监管治理已经是老生常谈了,这次有什么不同?
一、最新政策与历史政策相比有哪些转变?
加油机作弊治理大致经历三个发展阶段,整体呈现 “从建章立制到专项打击、从单一计量管控到多部门协同、从人工巡查监管到智慧监管” 的演进路径。
1、关于加油机作弊治理的政策是如何变化的?
第一阶段:2002年-2023年,基础法规框架建立与持续优化
从2002年,我国首部《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质检总局令第35号)发布,明确对加油机强制检定、铅封管理、经营者主体责任等基础规则以来,后续二十几年该政策始终是监管政策的制度蓝本,2023年以前,监管格局虽有微调,但是不改“运动式整治+常态化人工巡查”的核心框架。
第二阶段:2023年-2024年,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中首次四部门跨领域协同
2023年至2024年,首次实现四部门跨领域协同,但本质仍属于阶段性专项整治,有明确执行期限,长效机制缺失,存在“整治-反弹-再整治”的循环风险;智慧监管仍处于地方试点探索阶段,未形成全国性制度要求。
第三阶段:2025年-2026年,成品油流通领域顶层设计与智慧监管
2025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5号),从完善成品油流通管理制度、健全跨部门监管机制等维度提出21条具体举措,为成品油流通领域的系统治理提供了顶层制度框架。
2026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成品油零售领域全面推广“交易即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交易即开票公告》)发布;7月,《指导意见》发布,将“交易即开票”纳入智慧监管能力建设的核心环节。两个政策共同构成成品油零售行业“计量-交易-发票-资质-刑事”的全闭环监管体系。
2、《指导意见》的不同之处
与以往的历史政策相比,此次四部门联合发布的《指导意见》有着“质的变化”。
(1)核心定位转变
从“治标”转向“治本”:不再以集中查处案件为核心,而是通过制度完善、技术赋能、协同共治,从源头压缩作弊生存空间。
从“单一计量监管”转向“全链条全维度治理”:覆盖计量、资质、税收、刑事四大维度,实现“作弊必查、必罚”。
从“部门分头执法”转向“跨部门协同闭环”:四部门权责打通、数据共享、联合惩戒,解决以往“监管碎片化”问题。
(2)监管范围再扩大
2023年以前,监管目标多聚焦加油站终端,2023年至2024年,首次实现四部门跨领域协同,打击范围覆盖上游作弊黑产与终端站点,而本次《指导意见》则将打击范围延伸至包含“生产源头—经营服务—从业人员—零售终端”的全产业链。
核心部件溯源管理:加强关键零部件供应商管理,对计控主板、编码器、监控微处理器等实施重点管控,采取有效防篡改措施。
加强经营服务监管:对提供篡改主板、安装作弊软硬件等技术服务的服务商,依法严肃查处,符合相关情形的,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强化责任追究。
从业人员约束:引导鼓励厂商建立加油机身份档案追溯管理体系,建立核心技术员工档案与管理责任机制,严厉查处生产、销售防作弊功能不符合标准要求、预留作弊空间等行为。
严格成品油零售环节监管:严格实施加油机计量检定制度,严格依法实施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加强成品油零售商涉税监控。
(3)惩戒力度升级
本次《指导意见》最具冲击力的变化,是建立了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处罚力度远超以往。
资质双吊销:对实施加油机作弊的经营主体,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许可决定部门依法注销其零售经营资格许可。
信用联合惩戒:及时归集行政处罚、抽查检查不合格结果等信息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强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加大对实施加油机作弊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
刑事追责衔接:对涉嫌破坏计量器具、偷税漏税、非法经营等犯罪行为,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打击协同发力。
(4)技术手段突破
本次《指导意见》最具突破性的创新点是将成品油流通监管在技术手段方面再次提升一个层次,从人工监管到智慧监管,促进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
提出建设“成品油流通数智化监管平台”,并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落实专项资金推进。
要求在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全面推广‘交易即开票’”,意味着每一笔加油交易都将实时开具发票并纳入监管系统,从源头上堵塞偷逃税的漏洞。
明确平台数据的多部门应用场景:可作为公安、市场监管部门的办案证据,商务部门的行业管理依据,税务部门的税收征管参考。
提出开展跨部门数据共享应用机制试点,通过大数据、物联网实现多部门数据融合互补和交叉验证。
(5)治理目标深化
《指导意见》的发布标志着行业治理从“阶段性专项整治”正式转向“制度性长效治理”,与11月落地的“交易即开票”形成监管组合拳,全面重塑成品油零售行业的合规底线。
二、《交易即开票公告》和《指导意见》两项政策的组合监管威力
《交易即开票公告》和《指导意见》两项政策分别从计量监管和税收监管两个传统独立赛道切入,通过数据共享与机制联动,彻底打破以往 “各管一段、信息孤岛” 的监管困局。
1、监管逻辑:从“单点突破”到“体系闭环”
单独实施交易即开票,主要解决的是发票开具环节的规范问题,但其效力取决于交易数据的真实性。
《指导意见》从源头补上了这一缺口,确保加油机输出的交易数据真实可靠。“交易即开票”基于真实交易数据开票,两者结合实现了 “计量准确→数据真实→开票合规→税收足额” 的全链条闭环。
2、数据共享:跨部门协同的制度化突破
这是组合影响中最具突破性的创新。《指导意见》首次明确平台数据(包括交易即开票的数据)的多部门应用场景,
3、震慑效应:从“行政查处”到“刑事追诉”的升级
单独看“交易即开票”,其处罚措施以行政手段为主,《指导意见》则将治理手段升级为刑事打击层面,形成有力震慑。
两者叠加后,加油机作弊+偷逃税款的行为将面临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诉的双重法律后果,违法成本大幅提升。
三、加油站合规应对核心建议
01 数据先行自查
提前开展加油机计量数据与销售数据、开票数据的交叉比对,排查历史差异风险,主动规范整改。
02 系统改造落地
根据自身规模选择乐企自用或联用模式,按期完成系统对接。智慧油客已上线“交易即开票”系统功能,可为各种不同条件的加油站提供完美解决方案。
03 全流程合规梳理
完善油品购销台账、加油机维修备案、计量检定档案,确保全流程可追溯。
04 盈利模式转型
提前布局非油业务、会员增值服务、精细化运营,降低对油品销售单一盈利的依赖。
从《指导意见》的诸多不同之处可以发现,智慧监管能力建设已经成为新阶段加油机作弊综合整治的核心武器,而《交易即开票公告》与《指导意见》的先后发布形成加油站违规组合治理的“铜墙铁壁”,在智慧化监管手段的加持下威力也将更加凸显,加油站合规经营才是未来发展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