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纵深推进道路运输非法营运治理,全面取缔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净化道路运输市场环境,维护道路运输经营者和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营造优质、文明、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环境,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8月25日,并长期坚持。
二、整治内容
(一)重点违法违规行为
1.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2.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经营的;
3.以“拼车”“顺风车”名义,通过微信群等渠道发布揽客信息,变相从事非法营运的;
4.注册在企业名下的“营转非”车辆,长期从事面向本企业外的劳务包车的;
5.租赁车辆变相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6.网约车平台接入未持两证(人员资格证和车辆运输证)的社会车辆,从事非法营运的;
7.无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纸质或电子包车牌),从事旅游包车的。
(二)重点整治车辆类型
1.小型客车(重点核查高频往返固定线路的非营运车辆);
2.7至9座面包车(重点核查高频往返固定线路的非营运车辆);
3.大中型普通客车(含跨省异地运营车辆)。
三、举报方式及举报电话
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对自已身边发现的以上非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举报人可通过拨打举报电话进行举报,也可通过信函、现场等方式提供证据材料予以举报。我们将认真核查群众举报线索,一旦查证属实,一律严厉打击。
崇信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0933一5936787
崇信公安局交警大队:
0933一6101025
崇信县交通运输局
崇信县公安局
2025年7月4日
来源:崇信县交通运输局 崇信县公安局
编辑:崇信县融媒体中心/关惠文
编审:崇信县融媒体中心/景彦博
审核:崇信县融媒体中心/张虎平 戴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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