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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时间,各地针对电动车、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像贵州新蒲、福建沙县等地,都在开展电动二轮、三轮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对于驾乘电动车上路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管。
随着近段时间电动车、三轮车使用频率增加,各地纷纷通过加强管理来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不仅如此,已经有地区明确从8月1日起,对电动车、三轮车上路制定了“2要4不要”新规,车主用车需注意,违者罚款、扣车、拖移处理。
电动车、三轮车上路“2要”新规
一要:驾驶机动车要牌证齐全
根据甘肃临夏公安交警发布的专项整治通告来看,对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无牌无证上路这一交通违法行为会进行重点整治,时间持续至2025年8月31日。车主驾驶电动车、三轮车上路,首先要为车辆登记好牌照,非标车按照当地要求备案悬挂临时标识牌。
使用电轻摩、电摩、电动三轮车出行时,驾驶人必须持有机动车准驾驾照。电轻摩对应的摩托车驾照为F、电摩对应的摩托车驾照为E、电动三轮摩托车对应的摩托车驾照为D。无牌无证上路交警将采取罚款、扣车处理。
二要:驾乘人员都要佩戴安全头盔
驾乘电动车、三轮车、摩托车上路,都有佩戴安全头盔的需求。进入8月后,多地也将大力整治驾乘电动车上路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首次发现交警采取教育警告,拒不改正的将采取罚款处罚了。
尤其8月天气炎热,很多车主会将头盔放在车筐内,看到交警检查时再戴上。在此希望车主能够意识到,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并不只是为了规避处罚,而是为了起到最后一道安全防线的作用,保护驾乘安全。
电动车、三轮车上路“4不要”新规
一不要:不要非法改装、加装
驾驶电动车、三轮车上路,不得出现解限速、改鞍座、改电池,或是加装遮阳伞(遮雨棚)等行为。在最近多地的整治行动中,经常会发现车主对电动车、三轮车加装遮阳伞(遮雨棚),交警都是采取发现一起、拆除一起的处罚方式。
二不要:不要违法载人
一车载多人、违反用车规定载人的情况,都属于交通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后座只能搭载一名12岁以下儿童、电轻摩禁止载人、电摩后座只能搭载一名成年人、货运三轮车禁止载人。
驾驶电动车、三轮车载人时,需要严格遵守规范,不得出现超载、违载的情况。
三不要:不要酒驾、醉驾
现如今多种电动车型都列入了机动车管理,出现酒后驾驶这一违法行为的,不仅会面临1000元-2000元不等的罚款,还会被暂扣6个月驾驶证,处罚标准非常严厉。因此车主不要为了图一时方便,出现酒后驾驶电动车、三轮车的情况,交警查到一律依法进行处罚。
四不要:不要乱停乱放
近段时间以来,越来越多的地区开始重视电动车、摩托车停放问题,禁止在违反消防安全的室内场所如楼梯间、疏散通道、公共门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电摩,违者依法予以处罚。
好了,以上就是8月起电动车、三轮车上路迎来的“2要4不要”了,对此你们怎么看呢?欢迎大家一起交流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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