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爱车连续 3 个检验周期未检,就要被强制报废啦
各位车主朋友们,今天咱们来聊聊车辆年检这个重要的话题。车辆年检,这可不仅仅是走个过场,它关系到咱们的行车安全和车辆的正常使用。近有车主咨询,爱车连续 3 个检验周期未检,是不是就要被强制报废了?答案是肯定的。
咱们先来看一个具体的例子。假设车主近一次年审时间是 2017 年 3 月,且已经过了 6 年免检期。那么车辆的大致注册时间可能是 2010 年 3 月或 2011 年 3 月,分别对应第 6 年或第 7 年。这就涉及到两种不同的算法。
第一种是 2020 年 10 月前旧政策。如果车主是 2010 年 3 月购置车辆,第一次到检测站年审时间是 2016 年 3 月(满 6 年),第二次上线时间是 2017 年 3 月(第二个检验周期)。按照旧政策,超 6 年的车辆是一年一检。所以,2016 年 3 月(第一个检验周期)√,2017 年 3 月(第二个检验周期)√,2018 年 3 月(第三个检验周期)×,2019 年 3 月(第四个检验周期)×,2020 年 3 月(第五个检验周期)×。这样一来,车辆就达到了连续 3 个检验周期未检的情况,恭喜车主喜提强制报废大礼包一份。
第二种是 2020 年 10 月后新政策。还是假设车主是 2010 年 3 月购置车辆,第一次到检测站年审时间是 2016 年 3 月(满 6 年),第二次上线时间是 2018 年 3 月(第二个检验周期)。按照新标准,6 - 10 年,每 2 年 1 检。但已知车主在 2017 年 3 月就已经年审了,那按照新标准来判断,下次检验周期应该是 2019 年 3 月(满 2 年 1 检)。推算下来,2016 年 3 月(第一个检验周期)√,2017 年 3 月(第二个检验周期)√,2019 年 3 月(第三个检验周期)×,2020 年 3 月(第四个检验周期)*(达成成就:满 10 年,每年 1 检)×,2021 年 3 月(第五个检验周期)未知。如果车主赶在 2019 年 3 月 - 2020 年 12 月底这个时间段办理年审,车辆不会被强制报废。但是超出 2021 年 3 月未审的话,同样会喜提强制报废大礼包。
那么,如何办理年检呢?6 年免检车辆可登录“交管 12123”APP,点击首页或业务中心的“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按照流程操作即可。非“6 年免检”需上线检验的车辆,可携带有效期内的强制保险单、车船使用税、车辆行驶证,到全市机动车检测站进行车辆检验。
不按时年检的后果可是很严重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给予驾驶人 200 元罚款并记 3 分的处罚,还要暂扣车辆。而且,根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车辆未按规定年审或年审不合格以及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的其他情形,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保险公司对未按期年检车辆丢失也拒绝赔付。
所以,各位车主朋友们,一定要按时给爱车办理年检,避免不要的麻烦和损失。毕竟,安全出行才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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