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海勃湾区的路口,两辆车突然撞在一起,金属撞击的声音在街巷里回荡。车身受损,现场一片混乱。
定责结果显示,主责在于未礼让右侧直行的驾驶人。因为路口没有信号灯也没有交警指挥,进入路口前应停车瞭望,让右方来车先行;这条规定来自《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主责因此负主要责任。
另一辆车的驾驶人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未按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承担次要责任。
经过路口时,要仔细观察路况,谨慎通行,记得让右方来车先行。这一步的忽视,往往带来最不该有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