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起!这些新规正式实施!涉及电动车、养狗、幼儿园收费……

点击蓝字关注图片 回复免费获取南京免费信息汇总

图片

朋友们注意啦

2026年1月1日起

这些政策正式实施

电动车临时牌照规定

幼儿园收费要求

遛狗要求与处罚等



2026年1月1日起,南京禁止电动车临时牌照上路
01

为进一步加强临时信息牌电动两轮车和旧国标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加强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苏政办发〔2019〕8 号)等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通告如下:

1、自2026年1月1日起,临时信息牌电动两轮车(含非本市籍)严禁在本市道路行驶。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2、临时信息牌电动两轮车所有人应当尽快通过置换更新、淘汰报废等方式处理相关车辆。


信息来源:

https://mp.weixin.qq.com/s/GzwfkixvR1tlaXJQ8CoMwQ?scene=1&click_id=132


推荐阅读:

提醒!2026年1月1日起,南京禁止电动车临时牌照上路!


提醒:关注【南京本地宝】,后台对话框回复【电动车】,即可查看南京电动车上牌最新规定、上牌要求、上牌地点等。


图片

摄图网ID:601573839


幼儿园收费政策
02


12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提出了8项措施,为幼儿园收费划出清晰边界,通知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12/content_7052548.htm


图片


规范收费项目:


👉明确五类收费:

  • 保育教育费(保教费):幼儿园为在园儿童提供学前教育收取的费用。

  • 住宿费:寄宿制幼儿园为住宿儿童提供住宿服务收取的费用。

  • 保育费:幼儿园开设托班(2-3岁婴幼儿)收取的托育服务费用。

  • 服务性收费:幼儿园在完成正常保育教育外,由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费用。

  • 代收费:为方便儿童在园学习和生活,在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


👉规定:

与幼儿园保育教育直接关联的服务事项,以及明确规定由财政保障的项目,不得纳入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


👉哪些费用不能收?

1️⃣不得以幼小衔接班、兴趣班、课后培训和亲子特色班的名义收取保教费、保育费以外的费用。

2️⃣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用。

3️⃣不得通过家委会收取任何费用。

4️⃣不得引入第三方机构向幼儿家长直接收取费用。


推荐阅读:

幼儿园收费新规来了!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摄图网_401318103_家庭生活(企业商用).jpg

摄图网 ID:401318103


养犬规定
03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图片

图源:最高人民检察院门户网


👉第八十九条规定: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第八十九条规定包括:

  • 干扰他人正常生活: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违规饲养危险动物:违反规定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未采取安全措施致动物伤人: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如拴绳、戴嘴套)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第五十一条(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规定处罚,即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一千元以下罚款。


来源链接:

https://www.spp.gov.cn/spp/fl/202506/t20250627_699863.shtml


提醒:关注南京本地宝,后台对话框回复【狗狗】即可南京狗证线上办理入口、办理流程、办理材料、办理进度查询等。

图片

摄图网ID:501188627


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
04


image.png


信息来源:

http://szs.mof.gov.cn/zhengcefabu/202512/t20251230_3980793.htm


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下同)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同步停止执行。


2026年1月1日前,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摄图网_401047596_banner_房屋租赁(企业商用).jpg

摄图网ID:401047596


图片
图片
南京2026元旦活动推荐


2026年1月1日起!这些新规正式实施!涉及电动车、养狗、幼儿园收费……-有驾



小编提醒

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

2025-2026南京元旦攻略专栏

查看元旦旅游攻略、景点预约等

图片
图片

右下角,点一下👍+♥

南风工资涨一毛

图片

2026年1月1日起!江苏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2026南京跨年烟花秀时间表!

推荐服务

图片

可以在下方菜单栏点击微信办事,周末去哪,跨年丨倒计时获取你想看的内容;

图片

➤也可以在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回复相关【关键词进行查询:

向下滑动查看更多

回复【南博】获取南京博物院预约入口/游玩攻略

回复【纪念馆获取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门票预约入口

回复【中山陵】获取中山陵预约入口/游玩攻略

回复【景点预约】获取南京各景区预约入口

回复【免费】获取南京免费景点/活动/展会等

回复【地铁】获取地铁最新运营时间及乘车攻略

回复【补贴】获取南京各类补贴信息汇总

回复【租房补贴】获取南京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攻略

回复【购房补贴】获取南京购房补贴政策

回复【居住证】【身份证】【失业证】即可获取对应证件办理、补办、线上申请等攻略

▌声明:本文由南京本地宝编辑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

▌来源:南京交警,财政部等,南京本地宝综合整理,文章及封面图片来源图虫网,酷吧,摄图网(已获平台授权)

▌编辑:南风(赵亚腾)

▌关于版权:如涉及侵权或对版权有疑问,请邮件联系xutong@bendibao.com删除处理

▌商务合作:微信 点击获取丨电话 400-9999-087QQ 4009999087


图片
点赞
图片
分享
图片
推荐


▼ 点击阅读原文进入南京元旦活动全攻略

0

全部评论 (0)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