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全面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等“低慢小”飞行器安全管制工作

拉萨全面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等“低慢小”飞行器安全管制工作-有驾

作者 | 四海

责编 | 弘微

题图 | AI生成

2025年是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根据相关部署,庆祝活动的氛围营造正分阶段有序推进。作为自治区首府,拉萨市承担着重要的庆祝活动筹备任务。

拉萨全面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等“低慢小”飞行器安全管制工作-有驾

图源:拉萨市人民政府

为确保庆祝活动筹备工作期间拉萨市低空空域安全,8月10日,拉萨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拉萨市范围内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管制工作的通告》,宣布自2025年8月10日8时至8月31日24时,全面加强全市行政区域内无人驾驶航空器等“低慢小”飞行器安全管制工作。这一举措旨在为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提供坚实的空域安全保障。

拉萨市此次发布的管制通告严格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通告明确指出,此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作出。其中,《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作为专门规范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的行政法规,为地方政府在重大活动期间加强空域管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根据通告规定,此次管制的航空器种类范围广泛,涵盖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他“低慢小”航空器,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悬挂滑翔、动力悬挂滑翔、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热气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及其他空飘物等。管制区域覆盖拉萨市行政区域全域,确保了庆祝活动期间空域安全的全面保障。

在管制工作要求方面,通告规定全市范围内禁止一切体育、娱乐、飞行测试、飞行展示、广告性飞行活动和施放气球、风筝、孔明灯等影响安全的飞行行为。同时,考虑到实际工作需要,通告也为特殊情况留出了空间:因医疗、体育、气象、抢险、救灾、警务等特殊情况需利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他“低慢小”航空器进行飞行活动的,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在指定时间区域内利用指定航空器进行飞行活动。

通告特别强调了违法违规的法律后果。如在管制期间违反规定擅自进行飞行活动的,公安机关将联合有关部门按照《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一规定体现了相关部门对空域安全管理的严肃态度和坚定决心。

为了便于社会监督,通告还公布了举报电话:0891-6116863和110,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可能扰乱飞行安全、重点区域安全、系列活动安全的违法行为。这一举措有助于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空域安全的良好氛围。

作为“世界屋脊”上的高原城市,拉萨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使得空域管理具有特殊性。高海拔、复杂地形和多变天气都对航空器飞行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在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这一重要历史节点,加强空域管制不仅是对庆祝活动的安全保障,也是对拉萨市空域管理能力的检验和提升。

此次管制期间正值8月底,是拉萨旅游旺季,也是庆祝活动氛围营造的关键时期。广大市民、游客和无人机爱好者应自觉遵守通告规定,主动配合管制工作。对于确有合法需求进行无人机飞行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提前申请,在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飞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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