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不夸张地说,在高速公路上减速、倒车、掉头、逆行、变道等危险行为,相当于“自杀”或“谋杀”!这种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不负责的行为,引发的后果只能用悲惨来形容。车辆在高速公路上的行驶速度很快,前方车辆如果突然停车,甚至只是紧急减速,后方车辆都很容易因为避让不及发生追尾事故,更别说倒车了。那么,如果在高速公路上错过出口,合理的做法是什么呢?
无独有偶,17时38分许,绕城大队值班民警又接到一名群众报警电话称,在绕城高速阳朔往桂林方向临近尧山服务区路段,一辆小型轿车在快车道突然急停,险些酿成交通事故。经调查核实,驾驶员韦某驾驶车辆行驶至该路段时,计划进入尧山服务区。但由于其一直占用快车道行驶,临近服务区入口时才开启转向灯试图变道。此时右侧行车道车流密集且车速较快,韦某未能及时变道,情急之下采取急停措施,导致后方车辆紧急避让,险些发生追尾事故。随后,民警对韦女士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宣讲了其不正当操作的危险性。若发生事故,不仅对他人和自己生命安全带来伤害,还会造成财产损失,可谓是害人害己。
快速路或高速公路上错过出口后不能慌张,更不能突然减速、停车、倒车逆行,如此容易引起追尾等事故。要将错就错,保持速度继续前行,绝对不可以在右车道上倒车,或违法掉头在超车道上逆行返回,高速公路上强行“纠错”其实是一错再错。同时,在行驶过程中一定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遇前方有突发情况时勿急打方向,以免发生侧翻,尤其是在雨天,刹车距离会更长,猛打方向更容易导致车辆侧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的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驾驶证一次记12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驾驶人在出行前,提前了解出行路线,牢记各个分道口和下高速出口;行车过程中驾驶人要集中注意力,留意出口指示牌以便提前变道,也可以让坐在副驾驶的乘客为你导航提示。②若要驶离高速公路,应做好预判并安全操作高速公路出口处行车环境复杂,驾驶人在即将行驶至该区域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做好预判,提前采取变道等措施。
高速公路出口处区域行车环境复杂,驾驶人在即将行驶至该区域时,一定要提高警惕,提前做好预判,按照限速指示标志提前减速,提前变道,变道时注意与主干道上行驶的其他车辆保持安全距离。
提醒驾驶人朋友:如果在高速上迷路后需要设置导航、规划路线,应将车辆停在服务区等安全地带后进行,切忌在高速上随意停车。在高速上发生事故或车辆出现故障,一定要牢记保命“九字诀”: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全部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