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中国获悉,10月10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产品创新设计和研发测试验证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这将进一步促进汽车产品安全性能提升,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征求意见稿提出,汽车生产企业在申报《公告》新车型准入时,应提供对该产品综合可靠性与耐久性、结构可靠性、软件功能可靠性、环境适应性、采暖与制冷、防护性能与密封性等方面进行实车实测的验证材料。
其中,征求意见稿提到,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完整的供应链管理体系,依据相关验收标准对影响汽车产品安全的关键软硬件,如动力电池包、组合驾驶辅助、智能座舱、电控、电机等系统开展进货检验,确保供应商提供的软硬件达到验收标准,保障产品生产一致性水平,不得直接采信供应商的验证报告。
意见稿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在采暖与制冷性能验证方面,应包含对车辆基本的采暖制冷能力和车辆在低速爬坡、高速爬坡、高速巡航、堵车等典型工况下的热平衡能力,以及发动机舱、动力电池舱等区域在极限工况下的热害影响。
在汽车平顺性、操纵稳定性、加速性能、最高车速、爬陡坡以及动力性能等其它性能的实车测试验证方面,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还应进行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耐久性等实测验证。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汽车生产企业是产品研发测试验证的第一责任主体,对测试验证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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