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厦门市禁摩限电问题,官方回复!

网友咨询厦门市禁摩限电问题,官方回复!-有驾

近期,一位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反映的“关于厦门市禁摩限电问题咨询,我乘坐公交车从厦门北站高铁站前往厦门岛岛内(即思明区和湖里区)发现岛内没有摩托车在岛内行驶,电动自行车则是湖里区和思明区的号牌才在岛内行驶,想咨询一下厦门岛内是不允许摩托车通行吗?是不是只有思明区和湖里区号牌的非机动车(即电动自行车)才能在岛内行驶吗”的事项。

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网友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据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调查了解,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摩托车禁止在思明区、湖里区上道路行驶。

另外,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十条之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号牌,方可上道路行驶。电动自行车登记实行限量控制制度。根据我市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实际情况,

厦门市公安局分别在2012年、2017年、2019年、2021年发布通告,明确规定在思明、湖里区对电动自行车登记实行限量控制,禁止在思明、湖里区以外地方注册的电动自行车在思明、湖里区上道路行驶。后续,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继续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也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开展工作,守法出行。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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