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了整整四年!国家这次终于出手了:以后车自己开,撞了要找车企算账

四年前,当《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国家标准正式发布时,行业里有一种声音认为,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已经具备了上路的工程基础,但真正卡住量产落地的,是法律层面的一个核心问题:系统在运行时出了事故,到底算驾驶人的,还是算车企的?这个问题不解决,所有“脱手脱眼”的承诺都只能停留在宣传片里。如今,答案开始浮出水面。2023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了试点期间自动驾驶状态下交通违法与事故的责任划分原则。进入2025年,多地试点车辆开始公开上路,公众才真正意识到,“车自己开,撞了找车企”并不是一句标题党。

把时间轴拉长来看,这次政策破冰经历了一个相当克制的准备周期。2021年8月发布的GB/T 40429-2021《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将驾驶自动化分为0到5级,其中L3级被定义为“有条件自动驾驶”,系统在规定条件下持续执行全部动态驾驶任务,用户需要在系统发出接管请求时及时响应。真正关键的转折在于,L3级运行时,车辆控制权临时从驾驶员手中转移给了系统。这意味着传统的“驾驶人过错推定”逻辑需要被重新审视。随后几年里,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等城市陆续开放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示范区,积累了大量封闭道路和开放道路测试数据,为制度设计提供了工程基础。直到四部门试点通知落地,行业等待的“责任铁幕”才被撕开一道口子。

从技术角度分析,L2与L3之间的差距远超普通消费者想象。L2级组合驾驶辅助,无论是特斯拉的Autopilot、小鹏的NGP还是理想的AD Pro,本质上仍然是驾驶员在环系统。车辆可以横向控制转向、纵向控制加减速,但交通法规意义上的“驾驶人”依旧是人类,视线需要持续关注道路环境,双手不允许长时间脱离方向盘。一旦发生事故,处理逻辑仍是传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而L3级则要求系统具备完整的感知、决策、执行和失效应对能力,在激活后可以完成本车道的动态驾驶任务,包括对突发交通事件的规避、减速、刹停以及请求接管。换句话说,L3激活期间,系统就是那个“在开车”的主体。业内普遍认为,奔驰在德国获得联合国R157法规认证的DRIVE PILOT系统,是一个重要的工程样本。该系统在高速公路低速拥堵场景下,允许驾驶员双手离开方向盘从事其他活动,系统承担全部动态驾驶责任,但要求驾驶员具备随时接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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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进入试点的车型同样值得拆解。以阿维塔11、深蓝SL03i、极狐阿尔法S先行版等为代表的一批车型,已经搭载了面向L3级别设计的冗余架构。它们的共同特征十分明显:感知层不再依赖单一摄像头方案,而是采用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与高清摄像头多传感器融合;计算平台算力普遍超过400TOPS,并配备双芯片冗余或异构备份;转向和制动系统采用双冗余电机或双回路液压设计,确保单点失效后仍能维持至少一次安全停车能力。这种冗余成本并不低,一套满足L3要求的转向系统成本往往是L2系统的一倍以上。这也是为什么目前真正申报L3准入的车型,价格大多集中在25万元以上,而普及型车型仍在坚持“L2.5+”的辅助驾驶路线。

责任转移带来的不只是技术投入,还有整套运营体系的改变。四部门试点通知明确,试点使用主体应当为车辆上路通行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及每车不低于五百万元人民币的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同时,在自动驾驶系统激活状态下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由车辆运营主体或自动驾驶系统开发方承担相应责任;若因系统缺陷导致事故,生产企业和软件供应商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条规则直接回答了消费者的核心疑虑:在系统负责开车的时间里,如果它闯了红灯、没识别出临时施工区、或者误判了前车距离,车企不能把锅甩给一个正在看视频的“驾驶员”。但需要强调的是,这个责任转移的前提是“系统处于激活状态且符合运行设计域”。如果驾驶员未按系统提示接管、或者人为干预操作,责任划分依然会回到人身上。

对比海外经验,中国的政策路径更加谨慎但方向明确。德国2021年通过的《自动驾驶法》允许L4级车辆在特定区域运营,并规定了技术监督员制度,责任由车辆运营方承担;日本2023年实施的《道路交通法》修订案允许L4级车辆在特定区域运行,但要求远程监控;美国各州则呈现碎片化特征,加州在试点中要求自动驾驶公司报告事故与脱离数据,但侵权责任仍主要沿用普通法判例。中国的试点方案在责任归属上更为直接,通过明确的保险额度和使用主体登记,构建了一套可追责的闭环。这种制度设计的优势在于,一旦发生纠纷,不会陷入“驾驶员说车开的、车企说系统正常”的罗生门。

当然,现在的局面远没有到“以后车自己开”可以放心闭眼的地步。试点城市的范围和车辆数量都受到严格限制,普通消费者能买到的所谓“自动驾驶”车型,绝大部分仍是L2级辅助驾驶。市场终端的一个显著矛盾是,营销话术过度放大“自动”,而技术文档和法律协议又谨慎标注“辅助”。用户心理上对“车企算账”的期待,和现阶段实际能覆盖的法律边界之间,存在明显落差。一位普通车主如果因为使用了L2辅助驾驶发生追尾,目前依然要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只有当车辆明确搭载并激活了通过准入试点的L3级系统,并且在运行设计域内发生系统原因事故,才可能适用新规则。这一认知必须清晰传递给市场,否则容易产生危险的误判。

数据层面的谨慎同样可以理解。根据公开的自动驾驶道路测试报告,北京、上海等地的测试车辆在2023—2024年的平均每次接管之间行驶里程已经提升到数百公里级别,但极端天气、施工改道、异常障碍物等场景下的接管率仍然存在波动。工信部在准入试点中要求试点车型具备完整的运行安全评估报告,包括功能安全、预期功能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评估。这些评估不是纸上谈兵,而是需要车企投入数百人年甚至上千人年的工程资源。业内估算,一款L3级车型从开发到通过准入,研发成本比同平台L2车型高出30%—50%,其中很大一部分花在了安全论证而不是硬件堆料上。

从市场动态看,头部车企正在分化为两条路线。一条以新势力为代表,主张通过数据迭代和端到端算法实现“场景泛化”,先在高频高速场景提供类L3体验,再逐步推动法规认证;另一条以传统豪华品牌和部分自主高端品牌为代表,严格限定运行设计域,在低速拥堵或高速单车道内率先实现L3落地,换取责任认定的确定性。前者速度快但法律边界模糊,后者步伐慢但责任清晰。消费者需要问自己的是,当厂商承诺“可以放手”时,它提供的是体验,还是法律意义上的责任转移。这两个词在普通语境里可能像近义词,但在事故责任认定书面前,意义天差地别。

保险体系也在快速跟进。目前国内多家保险公司已经针对智能网联汽车试点推出了包含自动驾驶系统责任险、数据安全险在内的综合方案,部分试点车辆的单车保额超过五百万元。与传统车险不同,这类产品需要车企与保险公司共享系统运行数据、故障码和事故前碰撞数据,才能完成责任划界。这也意味着,未来一旦发生争议,车辆上的EDR事件数据记录系统和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将成为关键证据。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L3级车辆必须配备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能够记录系统激活、退出、请求接管、驾驶员干预等关键事件。这份数据就是“谁在开车”的电子签名。

回到用户最实际的场景里:如果你现在买车,冲着“撞了找车企”去,可能需要先看两样东西。第一,这辆车是否进入了工信部智能网联汽车准入试点名单;第二,销售合同里是否明确写明L3级自动驾驶功能、运行设计域以及事故责任条款。如果两个答案都没有,那么它仍然是一辆L2级辅助驾驶汽车,你的手不能离开方向盘,眼睛也不能离开路面。这不是保守,而是对现行法律和工程现实的尊重。自动驾驶不是一夜间从展台开进用户车库的,它需要政策、技术、保险、用户认知四个轮子同时转动。

真正值得期待的,是这套制度建立之后产生的连锁反应。当车企必须为系统运行期间的事故承担赔偿责任时,产品定义就会发生变化:冗余会变成标配,OTA升级会更加保守,宣传话术会收敛边界。这种改变可能比一次性的政策表态更重要。过去四年,行业在辅助驾驶的军备竞赛里一路狂奔,很多系统能力已经远远超过了法规允许的边界,却始终没有一个清晰的责任闭环来约束。如今试点政策把“算账”的对象明确了,整个行业的运行逻辑就会从“抢跑体验”转向“合规责任”。从长期看,这对真正有技术积累的车企是利好,对只会营销概念的企业则是一道分水岭。

最后需要冷静看待的是,从试点到普及,还有相当长的路。运行设计域的扩展需要更多真实场景数据,保险精算需要更长时间尺度的赔付验证,用户信任需要在一次一次透明处理事故中建立。所谓“以后车自己开”,更准确的表述是:在限定条件下、限定区域内、经过准入的车辆上,系统可以负责开车,车企开始为这段驾驶行为负责。它不是对驾驶人的全面解放,而是对责任边界的一次重新划分。这个分界线的出现,恰恰意味着行业终于开始用工程和法律的双重标准,而不是营销口号,来定义自动驾驶。这一次,国家层面的出手,更像是一份迟到但必要的技术准入与责任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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