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新规出台!出租车试行一车双价,司机乘客双双受益!

最近,咱们的出行方式可能又要迎来一次不小的变化了,尤其是在辽宁葫芦岛市。

当地的交通运输局发布了一个新文件,内容挺有意思,说要让传统的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搞“融合经营”。

这个听起来有点官方的词,翻译成大白话,最核心的一点就是,以后在葫芦岛,同一辆出租车可能会出现两种不同的价格,也就是所谓的“一车双价”。

交通局新规出台!出租车试行一车双价,司机乘客双双受益!-有驾

这事儿一出来,立马就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和讨论。

毕竟,打车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再普通不过的一件事了,价格怎么算,直接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钱包。

那么,这个“一车双价”具体是怎么回事呢?

咱们来仔细看看这个新规定。

简单来说,它把出租车的计价方式分成了两种情况。

第一种,就是我们最熟悉的方式,在路边伸手拦车,我们管这叫“扬召”。

只要你是这样上的车,那就一切照旧,司机必须按车里那个计价器来收费。

计价器上的价格是政府定好的,起步价多少,每公里多少钱,都是有明确标准的,这个没得商量,清清楚楚。

第二种情况,就是这次改革的关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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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通过手机上的打车软件,比如滴滴、高德这些平台,预约了一辆出租车,那么情况就变得灵活了。

车到了之后,最终怎么算钱,乘客和司机可以商量着来。

你们可以选择按照手机软件上显示的价格来支付,这个价格是平台根据当时的路况、供求关系等因素算出来的;当然,你们也可以选择仍然按照车上的计价器来计费。

也就是说,选择权交到了司乘双方的手里。

一辆车,挂着出租车的顶灯,却能用网约车的规则来收费,这确实是个新鲜事。

这个政策的初衷,我们不难理解。

这些年,网约车的兴起对传统出租车行业造成了巨大的冲击。

很多出租车司机都反映生意越来越难做,整天在街上空跑,找不到客人,油钱和份子钱的压力很大。

让出租车也接入网约车平台,无疑是想给这些司机师傅们多一个接单的渠道,不用再满大街“扫活儿”,可以像网约车司机一样,坐在车里等着订单派过来,这样能大大降低空驶率,提高运营效率,理论上也能增加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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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个角度看,这确实是在帮助一个传统行业适应时代变化,进行转型升级,出发点是好的。

国内也不止葫芦岛一个城市在这么尝试,之前像苏州等地也推出过类似的“巡网融合”政策,这似乎成了一种趋势。

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中会不会遇到问题呢?

很多人心里都打了个问号。

最大的一个疑问就是,当两种价格摆在面前时,消费者会怎么选?

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我们都知道,网约车之所以能快速占领市场,除了方便之外,一个重要的武器就是价格。

在大多数情况下,尤其是在非高峰时段,网约车的价格往往要比打出租车便宜一些。

现在,规定允许乘客在网约叫到出租车后,可以选择更便宜的计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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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们设身处地地想一下,同样一段路程,比如从家到单位,打表计费需要25元,而手机软件上显示的价格是20元,司机会问你按哪个算,绝大多数人恐怕会毫不犹豫地选择那个更便宜的20元吧。

毕竟,对于同样的服务,选择价格更低的一方,是人之常情,也是最基本的消费逻辑。

如果情况真的像我们预想的这样发展,那么一个新的问题就浮现出来了:出租车上那个由政府统一安装、统一管理的计价器,它的地位会不会变得非常尴尬?

如果大部分通过网络平台来的订单,最后都选择了按网约价结算,那么这个计价器在很大程度上不就成了摆设吗?

它存在的价值,可能就只剩下为那些不习惯用手机软件、依旧在路边扬召的乘客服务了。

长此以往,由政府主导的出租车定价体系,会不会被网约车平台的市场调节价体系给慢慢地“架空”了?

这可不是一个小问题。

出租车的运价,一直以来都是由政府相关部门经过成本核算、召开听证会等一系列复杂程序后制定的,它属于政府指导价,兼具了公共服务的属性,追求的是一种相对的稳定和公平。

而网约车的价格,则是纯粹的市场行为,由平台根据大数据和算法实时调整,高峰期、恶劣天气、节假日都可能大幅度涨价,波动性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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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出租车的定价权,在“融合”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从政府手里转移到了几家大型互联网平台的手中,这背后隐藏的风险不容小觑。

平台会不会利用其市场优势,先用低价吸引所有出租车加入,形成依赖后,再通过提高抽成、调整计价规则等方式,同时向司机和乘客两头“收割”?

这都是需要我们提前思考和防范的。

所以说,葫芦岛这次的改革,是一次非常大胆且具有探索意义的尝试。

它试图解决一个行业难题,让传统出租车和新兴网约车能够和平共处、融合发展,这体现了管理部门积极求变、与时俱进的态度。

但是,改革的成功与否,关键不在于政策的提出,而在于后续的监管和配套措施是否能跟上。

政府在放开选择权的同时,更要扮演好“裁判员”的角色。

比如,是否应该对网约车平台向出租车收取的“信息服务费”或“抽成”比例设定一个上限,以保障出租车司机的基本收入?

是否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价格监测机制,防止平台利用其优势地位进行不正当的价格竞争或价格垄断?

如何确保在融合之后,出租车服务的安全标准、服务质量不下降?

这些问题,都需要在试行的过程中不断地去发现、去完善。

否则,一项旨在惠及司机和乘客的改革,如果细节考虑不周,最终可能会带来新的混乱,甚至损害到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公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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