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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的赵女士家里7月底提了一辆车,新车落地总价接近17万,可车还没有开几天就出现了问题,她想退车却遭到了4s店的拒绝。
赵女士说提车后两天她开车去外地,结果车辆就显示“起步辅助控制故障”,自己当时就联系了4s店,对方看了后告诉自己这是车辆显示出现问题,只需要开车到店里用电脑把故障消除就行,所以她自己也就正常行驶了。
结果后面她公公把车开到店里之后,对方却告诉她需要更换配件,当时提供了一辆代步车给公公开回家,但赵女士对于新买的车才开了几次就需要更换配件这点不太能接受。
更让她生气的是她还没同意更换配件,结果第二天4s店的人就来电话叫她去提车,说汽车配件已经更换完毕了!
赵女士觉得自己并没有同意更换配件,4s店这是越权操作,侵犯了自己的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此,4s店的售后维修负责人表示,更换配件是跟赵女士的公公确认过的,并且对方也签字同意了才会这样操作,不存在私自更换的问题。
而对于赵女士的新车刚买就要更换配件这件事,售后负责人表示自己已经对车辆进行检验,这属于配件质量问题,是发动机的温度传感器故障导致,因为不属于重大品质问题所以没有办法给赵女士办理退换车辆。
4s店提供了赵女士公公当天到店的签字录像,但赵女士说自己公公当时在打电话,并没有仔细看签字单,只以为是开走代步车需要签字,当时签字店员也没有起到提醒作用。
最后在双方的协商下,4s店提出赠送赵女士两次保养作为补偿,赵女士也同意了。
看法
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来看,赵女士的愤怒完全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新买的车要更换配件,是谁都会心里失衡,4s店在处理问题时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直接跟赵女士沟通,并且在要求消费者签字的时候没有做到提醒和强调义务,这属于是工作中典型的形式主义和流程主义,但凡做到充分提醒,消费者也能够心中有数。
对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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