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远光灯晃到睁不开眼,这次真该有人管了

  夜里走在路上,最怕迎面冲来一道白光。车还没到,灯先把人晃得眼前一片发白,几秒钟里看不清路,也判断不了对方距离。以前大家吐槽远光灯,更多是在说汽车;现在越来越多人发现,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上的强光灯也开始成了城市夜路里的“灯光刺客”。

电动车远光灯晃到睁不开眼,这次真该有人管了-有驾

  很多电动车原本只是为了夜间照明,后来却被一些车主改成了超亮远光灯、爆闪灯、射灯。有人觉得灯越亮越安全,自己能看得更远;有人觉得路上车多,开强光可以“提醒别人让路”;还有人纯粹是跟风改装,觉得亮才有排面。可他们忽略了一件事:灯光不是只照给自己看的。你看清了,别人被晃瞎了,风险就转移到了整个道路上。

  电动车远光灯最危险的地方,是它常常出现在人车混行的路段。城市支路、小区门口、学校周边、菜市场附近,行人、自行车、电动车、汽车挤在一起,本来就需要高度注意。迎面一束强光打过来,行人可能下意识停住,骑车人可能偏把,司机可能瞬间看不清非机动车位置。夜间交通事故,很多时候就发生在这几秒钟的判断失灵里。

  更麻烦的是,电动车强光灯的监管长期处在尴尬地带。机动车滥用远光灯,有相对明确的处罚依据;但电动自行车原本按照非机动车管理,灯光标准、改装边界、执法尺度在很多地方并不够清楚。商家在线上公开售卖“超亮大灯”“爆闪远光”“夜骑神器”,线下修车摊也能随手加装。买得到、装得上、上路没人管,乱象自然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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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件事不能只怪骑车人。很多人买车时,并不知道灯光亮度、角度和照射范围有什么要求;改装时,商家也不会提醒“这样可能违法、可能伤人”。有的电动车出厂灯光本身设计就不够友好,照射角度偏高,稍微一颠簸就直射对向眼睛。消费者缺常识,商家逐利,标准和执法又跟不上,最后就变成大家在路上互相伤害。

  真正该管的,首先是销售和改装源头。能不能卖,能不能装,亮度有没有上限,照射角度是否合规,爆闪灯是否禁止,都应该有更明确的规则。不能等车已经改好了、上路晃人了,再让交警一个个查。平台要管商品标题和参数,门店要管加装服务,生产企业要管出厂设计。源头不收紧,路面执法永远追不上改装速度。

  其次,路面执法也要更有存在感。对明显加装强光灯、爆闪灯、违规远光灯的车辆,不能只停留在口头劝导。可以先提醒整改,再对屡教不改者处罚、责令拆除,情节严重或引发事故的,还应承担相应责任。很多交通陋习之所以长期存在,不是大家不知道危险,而是违法成本太低。只要没人管,刺眼大灯就会继续满街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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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也要给普通骑车人留出清楚标准。不能只说“不要太亮”,而要让大家知道什么灯能用、什么灯不能装、什么情况下必须切换近光、哪些改装属于违规。治理不能只靠抓,也要靠说明白。很多人愿意守规则,但前提是规则足够清楚、执行足够统一。

  对普通人来说,遇到电动车远光灯,最稳妥的做法不是硬怼。行人可以放慢脚步,避开强光直视;骑车人要减速靠边,别赌对方会让;开车时遇到对向强光,也不要报复性打开远光灯互照。灯光斗气最容易把小风险变成大事故。真正要解决,还是得靠投诉、执法和源头整治,而不是路上互相较劲。

  电动车本来是方便出行的工具,不该变成夜路上的安全隐患。灯亮一点可以理解,但亮到让别人睁不开眼,就已经越过了边界。城市交通靠的不是谁灯更刺眼、谁胆子更大,而是每个人都给别人留一点视线和反应时间。

  谁来管管电动车远光灯?答案应该是生产端、销售端、改装端、执法端一起管。只靠骑车人自觉,远远不够;只靠交警路上拦,也很难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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