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开始,昆明有一份新意见要正式施行——名字很长,叫《昆明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说白了,就是想通过市场和政府一起发力,把出租车行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深做细,推动巡游出租车转型升级,让行业更稳更健康。
这份意见不是只说一个点儿,它从六个方面给出明确办法:科学定位适度发展、深化巡游车改革、规范发展网约车、规范聚合平台和私人小客车合乘行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改革实施保障。听起来官方,但内容挺具体的。
关于“科学定位适度发展”,其中提到要建立总量动态调控机制——不是简单控制数量,而是按市民出行需求来调节。为防止有人误会,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的李玉民特地解释了原意:
“我们实行的是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在总量调控的情况下,根据市民出行的需求,实现供需基本平衡。主要是按照市民出行为依据,如果市民出行需求增加,我们的数量可能会相应的增加,如果市民乘坐网约车出行的需求减少,相应的运力也会做相应的减少,并不是简单的一刀切。”
关于网约车管理,意见把监管细分成五个方面来抓:经营者、车辆、驾驶员、经营行为、规范信息。关键几条要点也明确了:
- 车辆所有权人不得直接把车打包或变相打包转租给第三人去经营,不能用这种方式规避管理和风险;
- 申请网约车经营、且车辆所有人为自然人的,必须取得网约车从业资格,而且本人名下不能还有正在经营使用期内的网约车。
李玉民也强调了运营责任这件事:“我们要求作为网约车经营者,你必须要参与实际的经营和管理,不能把这个车买了之后一包了之、一租了之,最后由此引发的一些隐性的隐患和社会矛盾,全部丢给了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所以从网约车规范发展和管理的这个角度考虑,就是禁止把车辆承包给第三方。”
还有一条关系到你叫车体验的规则——关于聚合平台的管理。意见明确,给乘客提供信息中介或交易撮合服务的聚合平台,与网约车平台公司是合作关系,双方要签合同,合同里得把车辆和人员管理、信息传输、投诉办理、纠纷处置这些事情明白写清。聚合平台也不得接入没有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公司。
李玉民说这背后的考虑也挺直白的:“我们这次出台这个规定主要是就是要解决,乘客通过聚合平台打网约车的时候,一旦发生事故或者是受到伤害的时候,第一时间要由聚合平台来进行赔付,赔付之后聚合平台可以向具体承担运输任务的平台来进行追查,目的就是为了能及时让乘客的权益得到保障,避免出现推诿扯皮的情况。”
来源:8099999《街头巷尾》
记者:李滨兵 摄像:饶承显
编辑:黄潇云
编审:林帅超
终审: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