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圈窃密闹剧曝光,比亚迪涉嫌假冒,法律风险引行业警醒

在这个美好的新时代,连“创新”都能注册成商标,连“内卷”都能申请国家专利的时候,我们的汽车行业也毫不意外地脑洞大开,给全社会表演了一出现代化的“窃密大戏”。你说商战如战场,我看这叫明抢如哭墙。至于什么道德底线、法治环境,那都是PPT里才会被领导点评的好词。现实嘛,还是太真实了一点,甚至真实到让人觉得,如果比亚迪那帮哥们真拿了极氪的方案,恐怕连自己姓什么都要被法律重新命名。

网上传得沸沸扬扬这桩“XX团队冒充XX团队骗取汽车网络安全方案”的闹剧,你说他们荒不荒唐?这都什么年代了,还玩这种老掉牙的戏码。要不说大家都卷到头秃,连套路都用得这么原始。可能比亚迪内部也有工号叫“007”的同事,专门负责刺探“敌情”,可惜水平不是詹姆斯·邦德,倒像是特工的平替。别人谍战片里一眼望去全是代号暗号,这里只看到一地鸡毛和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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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理说吧,汽车圈本来已经快要内卷出圈了,现在再来个“偷师学艺”,这下子直接进了玄幻小说——“手把手传授窃密大法”。说好的技术创新,说好的自主研发,转头成了“拼夕夕式研发——复制粘贴,吃别人的瓜,挣自己的钱,还顺带祸害谁倒霉谁”。上帝给了咱们一双巧手,多做做代工,攒攒电池,怎么也得混个脸熟,没想到一不小心踩到法律这条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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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按下道德不表,房间里最大的大象其实是法律。都说头铁容易撞南墙,偏偏有些企业拿法律当塑料膨胀门帘,随你怎么“撞”,人家照样能弹回来,甚至笑呵呵把“勾子”分给你尝尝。咱也不是没见过鱼龙混杂的场面,但这回要是所说实锤了,冒充身份、冒牌接头、骗技术方案,光“商业混淆”这一条就够吃一壶的。别的不说,光妄称“我就是极氪”,跑去跟人家沟通技术方案,这要搁古代,起码也得是个“李鬼打李逵”的剧本。

你以为这样完了?更带劲的还在后头。好歹各大法律法规塞得像填鸭子一样写在法典里,想装不懂都难:《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九条,一条管你叫什么名字,一条管你做什么事,这可不是薛定谔的猫,只有你开盖才能见到。什么叫做商业秘密?你没签保密协议都没戏?大错特错。只要人家一脸真诚地说“这玩意要保密”,你转头想卖了都费劲。要真有人笃定“法律保护不了没签字的机密”,那真的可以去考法盲证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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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狠的还在后头。古有卧底香堂偷情报,今有拿假身份约会技术方案。什么叫“缔约欺诈”?就是嘴上说“哥哥看上你了”,心里却在盘算“骗完走人”。好家伙,这波操作,不仅踩了反不正当竞争的雷,还踩了《民法典》的粪坑。敢情这缔约过失责任,不签字也能中招,骗资料骗到最后,连合同都成了你的催命符。你说技术壁垒高?没事,咱用假名爬过去,回头等法律敲门,看谁先跟程序员对线。

有朋自远方而来,不亦乐乎?但这种“朋友”最好别来。要说最狠的,还得数《刑法》。让你品品什么叫“以盗窃、利诱、胁迫、欺诈”获取技术机密。玩得再花,最后全是黑白片段加警告条幅。第219条商业秘密罪、第266条诈骗罪,分分钟让你明白,窃密是高风险投资,亏了牢底坐穿,赚了转正进去。反正横竖都是进去,还不如卷本法律教材进去,顺便考个自考证。

讲道理吧,竞争如此激烈,大家都恨不得背着别人整点黑科技。只是有的老板信奉“程序员的命也是命”,有的觉得企业命短不如玩命押宝。最后就是团队里有人出昏招,被卷入“骗局连环套”,还有脸去天安门合影,“我为核心技术添砖加瓦”,只不过砖和瓦都在他脑壳上摔碎了。比亚迪如果真成了“替罪羊”,别说商誉,研发团队以后出来怕是得实名制报备。

事情要是真的坐实,就不是打一场举报的风浪,人家带全套证据直接法庭见。商业秘密泄露这种事,不是一杯茶一把椅子就能糊弄过去的,往大了说牵扯的是企业的脸面和生死,往小了说,说不定连带出一串连坐,中层、基层、吃瓜群众统统甩不掉。你说大厂市值动不动千亿万亿,商誉呢?“资本就怕声誉受损”,这可是真理。到头来,四个字写满屏幕——“自掘坟墓”。

更魔幻的是,你如果指望“推锅侠”上线,妄图说“那是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恐怕只能骗骗没经验的。只要查到敲钟的就是比亚迪员工,一路顺藤摸瓜,甩锅甩到太平洋都躲不过。即便躲了责任,圈里混不下去了,年会合照里都得用马赛克特效,简直比某综艺还严肃。等法律教育完了这些人,再想混江湖,全靠“脸皮厚”撑下去。

外行热闹看表演,内行心头滴冷汗。市场卷得要死,企业有苦难言,“知识产权局给我安全感”,但一觉醒来,机密被捡走了,连福利也被浇了冷水。没想到国产大厂的破防,居然不是芯片断供,而是程序员嘴快,被假钓鱼套了胖次。你说谁能想到,平时高高在上的跨界大厂,竟然靠“偷师学艺”维持研发进度。是不是离“朋友圈求组队”就差半步?要我说,哪天出个“盗亦有道”产业联盟,我也真不奇怪。

很多人可能觉得,行业都这样,靠本事行走江湖,不偷点谁还叫混子?但这事要真闹大了——你技术本来就薄弱,靠模仿惨活,结果刚交卷就被抓包,明摆着是把脸放在街上一天加热三次。“有人创新,有人内卷,有人窃密”,说到底都怕落后,被骂成“国产之耻”。可你要是用了人家的方案,等于给自己贴了个“不要脸”的专用标签,法官都省笔墨。

说到底,“偷师学艺”从来都不是光明正大的生意。以前大家还讲究盗亦有道,打仗记得打军旗,现在都是瞄谁谁倒霉,见谁谁下绊,管你新势力头部还是老牌劲旅。一不留神就玩脱,把自己“天秀”成反面教材。到时候恶性循环,大家都玩黑科技,最后成了“全民技术民工大赛”。

更讽刺的是,每次曝光丑闻都能炸前排,大家都骂得凶:“这帮人真不要脸!”殊不知,骂完回头自己单位里,领导正琢磨怎么去隔壁厂“取经”。其实,大部分人都没那个胆子、没那个能力,只能在朋友圈喊几句“正义必胜”,还要顺便点赞自家老板“创新驱动”。悲哀吗?悲哀。现实吗?太现实了。

至于法律会不会真的重拳出击呢?这年头,法律条文长得像说明书,只有出事了才有人记得翻开第一页。要是最后都不了了之,企业拍拍屁股照吃红利,打工人捏把汗继续做加班狗,仿佛一切都没发生过。要真把责任甩给小兵,社会观感又一秒崩碎。等哪天政策风向一变,说不定技术窃取还能评先进,授个“创新勇士”证书。谁说不是呢?这才叫喜剧的最高境界。

归根到底,这场闹剧最魔幻的地方不是偷了什么技术,而是那些自鸣得意的“聪明劲儿”最终都能变成砸自己脚的铁锤。你看,这事要查个水落石出,企业声誉泼天大粪,团队成员直接被拉黑,产品遭遇侵权官司,主力研发路线全堵死。与其说这是在激烈竞争中取巧,不如说这是在激烈竞争中集体自杀。最后大家口袋都空了,票子没捞着,反而成了法盲标兵,实属“凡人修仙路,法制地狱门”。有时想想,大厂也挺可怜的,辛辛苦苦卷到头,结果失足死在一句“创新靠骗”上。

唉,不说了。键盘敲到这里,突然怀疑自己是不是也得喝点防伪秘方压压惊。指不定明天,就是谁撞见自己猪队友扮作特工,正在隔壁公司门口煮计划。到那会儿,狗头都戴不住,也只能自嘲一声:活得太久,总能见证一出好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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