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车辆长期遵循标准化保养规范进行维护,其机械性能通常能保持稳定状态。在二手车评估过程中,一份完整且真实的保养档案是判断车辆实际价值的重要凭证。购车者通过审查这些记录,可清晰掌握机油更换频次、滤清器清洁状况及火花塞更换里程等核心保养数据,从而对车辆技术状况做出合理推断。若保养记录存在断层或未按时执行,买家可提前规划维修保养计划,防止因车辆隐患引发安全事故。
分享三种查询维保记录的方法
一、借助4S店查询
4S店一般会为每位车主建立完备的车辆档案,其中涵盖维保记录、保养时间以及更换的零部件等详细信息。您只需向4S店提供车辆信息,例如车架号、车牌号等,便能查询到车辆的维保记录。
二、利用第三方查询平台
如今,可以在微信上的【万车明鉴】小程序上查询车辆维保记录。
您只需打开微信,搜索【万车明鉴】微信小程序,进入小程序,选择【车辆维修保养记录】查询,上传行驶证或输入车架号,即可获取相关记录。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仔细核对车架号,务必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另外也可以通过关注【万车明鉴】的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方法和上面的一样。
除此之外【万车明鉴】微信小程序或公众号还能查:车辆事故出险记录、交强险、商业险、车辆状态、抵押状态、公里数有没有被调过表,车牌查车辆、车架号查车牌,还有名下车辆数查询等等!
三、查看行驶证和保养手册
行驶证和保养手册是车辆的重要证件与资料,上面通常会记载车辆的维保情况。您可以通过查看这两份文件,了解车辆的保养时间、保养里程等信息。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信息可能不够详尽,难以让您全面了解车辆的维保状况。
不同国家交通事故定责对保险理赔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归责原则差异导致的责任认定不同,进而影响赔偿范围、比例及流程,以下是一些国家相关情况:
大陆法系国家
德国归责原则:德国对机动车交通事故归责原则的演变是逐步进行的。德国于1909年公布了《汽车交通法》,1952年修改为《道路交通法》,该法第七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采取过错推定主义。1987年,德国又将该法第七条修改为无过错责任,规定车辆在驾驶中致人损害,由车辆所有人负赔偿责任。不过,这种无过错责任并非使致害人无免责事由,如果致害人能够证明事故是由于“不可避免”的事件、受害人、第三人过错或动物引起,且致害人已尽到高度注意义务且非机动车辆障碍或操作失误所致,则致害人可以免责。同时,如果受害人对事故发生有助成过失,则致害人可以减轻责任。对保险理赔的影响:在保险理赔中,保险公司会根据法律规定和事故具体情况进行责任认定。若致害人符合免责条件,保险公司可能不承担赔偿责任或减轻赔偿责任。例如,若能证明事故是由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保险公司可能拒绝理赔;若受害人存在一定过错,保险公司可能根据责任比例降低赔偿金额。
日本归责原则:1955年制定了《汽车损害赔偿保障法》,对运行供用人规定了近于无过错责任。依据该法,机动车的运行供用者在不能证明有下述三项事由时将不能免责:自己及驾驶者对于机动车的运行并未怠于注意;受害人或驾驶者以外的第三人有故意或过失;机动车并无构造上的缺陷或机能上的障碍。该法同时规定了强制保险制度。对保险理赔的影响:在理赔时,保险公司需审查运行供用人是否能证明上述免责事由。如果不能证明,保险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例如,若事故是由于机动车本身构造缺陷导致,而运行供用人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保险公司则需进行理赔。
英美法系国家
美国归责原则:虽然基于现实的需要和公正的要求,处理交通事故时需要采取无过错责任,但至今大多仍采取过错原则。各州之间有关车祸责任与赔偿认定的交通法规差别较大。单就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来说,美国50个州的交通法规体可分为三类,包括责任过半认定制、责任比例分摊制以及比较过失责任。对保险理赔的影响:不同州的归责原则差异导致保险理赔情况不同。在责任过半认定制的州,若一方被认定应承担50%以上的责任,就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保险公司会根据此责任认定进行理赔;在责任比例分摊制的州,根据事故情况确定事故涉及者的具体责任比例,并按照相应比例分摊赔偿,保险公司会按照责任比例支付赔偿金;在比较过失责任制度下,受害者的赔偿金额会按照自身责任比例减少,保险公司也会据此调整赔偿金额。
英国归责原则:虽然也适用过失责任原则,但在机动车事故的领域里,过失推定法理占据着中心位置,而且,学界也在不断提倡严格责任、无过失责任。英国在认定交通事故中机动车方的过错时,把过失侵权中的注意标准提高到了实际上无法达到的程度,以至于只有在那些严格责任制度中被称为意外事件的情形下才不构成注意义务的违反。对保险理赔的影响:在保险理赔中,由于过失推定法理的应用,保险公司可能会更倾向于推定机动车方存在过错,除非机动车方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这可能导致在理赔时,机动车方需要承担更大的责任,保险公司也会根据责任认定结果进行相应的赔偿。
其他国家
泰国归责原则:泰国的交通法规视行人为天然弱势群体,在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损失赔偿等问题上都予以保护,只要机动车和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无论事故发生时行人位于道路的哪一个位置,机动车驾驶方均被视为事故责任人,要负责赔偿事故引起的相关损失。不过也有例外情况,即机动车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因为有障碍物阻挡无法看到前方的行人、又因为左右有路障或者车辆无法改变行驶路线而引起的撞人交通事故,在这种情况下,机动车驾驶员可以免除事故责任。对保险理赔的影响:在保险理赔时,一般情况下,机动车方需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会根据相关条款对行人进行赔偿。但如果符合免责情况,保险公司则可能拒绝理赔。例如,若机动车驾驶员能证明是因为无法避免的障碍物导致事故发生,保险公司可能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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