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能源部(DOE)宣布,将于2025年9月20日起实施新的电动车(EV)分类指南,修订内容载于《部门通告DC2025-09-0015》,该通告是对2023年通告(DC 2023-05-0012)的修订。新规旨在统一EV市场分类、提升监管透明度,并支持全国范围内的电动车推广。
此次修订将电动车细分为六类:电池电动车(BEVs,包括纯电动车)、混合动力车(HEVs)、轻型电动车(LEVs,如电动自行车、轻型电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车(PHEVs)、增程式电动车(REEVs)以及燃料电池电动车(FCEVs)。相比此前仅四类(BEVs、HEVs、LEVs、PHEVs),新分类更加全面,涵盖最新技术和创新车型。
此外,新规明确了市场申报与数据管理要求:制造商、组装商、进口商及重建商(MARS)须定期提交EV充电监测表,每季度15日更新上一季度数据;不再销售或未上市的车型需申请移出“认可EV名单”。针对仅用于宣传或非市场用途的车辆,申请人必须提交临时或非市场用途认证申请。DOE还将开展实地检查,确保文件与申报数据一致。
能源部部长Sharon S. Garin表示:“该政策是建立更有序、透明、面向未来的菲律宾电动车市场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减少行政负担,提高市场透明度,加速电动车普及。”
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7月,菲律宾注册电动车总量为29,715辆,已超过2024全年总量的24,286辆,显示EV市场正在快速增长。
*本文素材源自官方媒体及网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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