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FM106.1 抚顺交通广播)
为了更好地发挥科技设施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确保行车安全,我市将启用5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其中新增1处,设备升级改造后重新启用4处,现将具体点位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新增1处设备具体点位
及抓拍违法行为
(一)1处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临江路天湖桥东匝道北96米
上述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对违法停车行为进行记录、取证、处罚。
(二)升级后重新启用4处设备具体点位
及抓拍违法行为
4处闯红灯设备:
1.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抚顺城路长春街 东向西
2.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抚顺城路长春街 北向南
3.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裕城路长城街 西向东
4.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裕城路丰城街 北向南
上述4处闯红灯设备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对以下5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取证、处罚:
(1)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3)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4)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5)驾驶机动车不按指示标线通行的
公示日期
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22日
启用日期
2026年7月23日
望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周知,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为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通行环境做出贡献。
公示日期:2026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