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用5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来源:FM106.1 抚顺交通广播)

为了更好地发挥科技设施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确保行车安全,我市将启用5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其中新增1处,设备升级改造后重新启用4处,现将具体点位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新增1处设备具体点位

及抓拍违法行为

(一)1处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临江路天湖桥东匝道北96米

上述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对违法停车行为进行记录、取证、处罚。

(二)升级后重新启用4处设备具体点位

抓拍违法行为

4处闯红灯设备:

1.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抚顺城路长春街 东向西

2.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抚顺城路长春街 北向南

3.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裕城路长城街 西向东

4.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裕城路丰城街 北向南

上述4处闯红灯设备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对以下5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取证、处罚:

(1)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3)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4)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5)驾驶机动车不按指示标线通行的

公示日期

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22日

启用日期

2026年7月23日

望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周知,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为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通行环境做出贡献。

公示日期: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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